光束灯被关停,厅内开大灯,墙边人身形完全显露出来。
人群拥挤,主角却因为张脸脱众而出,
这就是简任长得像那位正牌某人。
只不过之前时清柠想错方向。自己会察觉这人存在,并不是因为他对时小少爷影响有多大。
而是因为,他就是这部小说主角。
柏夜息。
小说拍成影片时清柠看过,因此他见主角脸就回想起不少东西,比如这部小说主线。
“要回去吗?是不是心脏不舒服?”
时清柠摇摇头,随口扯个理由:“没事,看美人看。”
黑西装:“……”
想起小少爷之前对同性简任执着,黑西装不由又生出另种担心。
时清柠用指节按住额角,又抬眼看向墙边。
灯光扫过瞬间,他正巧看清对方脸。
只那眼,时清柠耳边就炸开轰然巨响,视网膜烧灼出炫目星点,团团飞散。
瞬间时清柠甚至觉得自己仿佛被股无形力量正正击中,意识被瞬间轰打出躯壳。
拉回他神志是额角尖锐抽痛,和鼻尖酸.痒。
有过初醒时流鼻血经历,时清柠下意识摸摸口鼻。
多数人都被接连美色晃住,只有被经理挡住大半视线简任没有第时间看向墙边。
他知道经理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日后还要在海城待,简任愿意给对方这个面子,况且他也懒得和个小帮工计较。
只是因为那多人看向墙边,简任才抬头随意扫眼。
但下秒,他瞳孔缩,死死盯住那个身影。
简任缓缓眯起眼睛。
这就是本彻头彻尾狗血烂俗小说。
时小少爷在书里只不过是个无名小配角,就遇上简任这种大傻.逼。
而主角凄惨遭遇,比之还要更甚百倍。
小说像是不管不顾地直接将兜头狗血全淋在这人身上,毫无逻辑,肆无忌惮。
像今天这样完全是被推锅无妄之灾,对主角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
那边光线依旧暗淡,年轻人脸隐没在晦暗之中,看不清表情。
但时清柠收获已经够多。
消化掉这波疼痛同时,他也获得涌进脑海信息。
比见到简任时多得多记忆。
没错,时清柠看到那年轻人第眼就发觉。
掌心里果然有新鲜血迹。
时清柠定定神,熟练地从口袋摸出鼻腔止血塞,塞进去。
他早就习惯没觉得有什,却把身旁黑西装紧张坏。
“您又流鼻血?”
黑西装眉心紧锁,低声问。
长头发?
他低啐声,嗓音阴冷。
“妈.,老.子最恶心长头发男。”
骂完,简任就粗,bao地拨开人群,朝那个年轻人走去。
时清柠也看到墙边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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