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人缺什就更喜欢什吧,两条腿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场馆门前都有很高台阶,上不去。如果这天电视里有精彩体育节目,好,早晨睁眼就觉得像过节般,天当中无论干什心里都想着它,分秒都过得愉快。有时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奥运会),那样会把其他要紧事都耽误掉。
其实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喜欢田径。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保持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二十年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顺便记住,田径运动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见过舞蹈太少。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人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肌肤就是最自然舞蹈和最自由歌。
最喜欢并且羡慕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米八八,肩宽腿长,像头黑色猎豹,随便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比赛中他动作也是那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不怕读者诸君笑话,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不要求别,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副身体就好。还设想,那时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因此至少要有米九以上身材;那时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沮丧,是因为现实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对刘易斯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人。想若是有什办法能使变成他,肯定不惜切代价;如果来世能有那样个健美躯体,今生这身残病折磨也就得足够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那个中午难过极,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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