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回来第五天,坐在他阿妈以最快速度操持出来喜宴之上,付金铜朝正在桌桌进行敬酒新郎新娘看眼。
那时正值午时,日光挥洒下来,照在他阿姐脑袋上凤冠上。
他眼睛被反射回来光线刺得略有些难受。
待到目光收回并低头揉揉眼后,付金铜吃口花生米,喝口小酒,低声感慨道:“真好。”
,而且他问没那直白,不是问为啥不随他阿爹‘付’姓,而是问感觉付铃明明更好听啊,马铃听起来感觉有点土里土气,为啥不选择更好听名字呢。
然后……他那有闺女于是忘儿阿妈便再次用巴掌把他脑壳给砸晕。
犹记得她阿妈是这样说,“你阿爹个狗东西,在怀孕怀到半时候就下南洋闯荡去,然后就再也没回来。看在他留给不少钱跟咱家住这个老宅子份上,让他老付家有你这根独苗就已经够,他又没有养过铃铃天,凭啥跟抢铃铃?铃铃是闺女,马兰闺女,以后给马兰传香火后人!你懂吗你?你们男人啥都不懂,边儿去把你!”
付金铜:“……。”
就挺突然,他回家这才是第二天,他阿妈就嫌弃他嫌弃成这样?
不过后来私下里阿姐拉着他说,他阿妈之所以将婚事定在三日之后,定这匆忙,完全是因为想要他看眼她出嫁样子。
付金铜觉得他阿妈心里还是有他。
只是母子间四年没见面,所以才对他这生疏,变得有些见不得他。
肯定是这样!定是这样!才不是因为阿妈以后有相当于半个儿女婿,已经不需要他呜呜呜。
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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