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破庙又升起炊烟,他望望山坡下,抬脚朝那边走过去,这习惯是和徐薇学来,她总是在初十五时候去洛城郊外大同寺上两柱香,以前他还嗤之以鼻,现在却也变成个虔诚信徒。
因为在那里他能感受到内心平静。
每当夜深人静时,睡不着他总是想起那两个孩子,想象着两个娃娃叫爸爸样子,小短腿和小胳膊那细,在他身上爬
他连他们面都没见过,不知道他们在哪,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样,甚至不知道他们哪天生日,只知道大概在冬天那时候。
也许自己真是个怪物吧……孙文自己都觉得自己活得不像个人,当初拼命考出去,走出山村去到大城市,想要出人头地,想要永远地离开这个小山村。
可是,最终他还是回来,带着在外面累累伤痕,变成怪物回来。
兜兜转转十几年,最终又回到原点,到底为什?
他想不明白。
……
孙文独自坐在山坡上,手搭在膝盖,指间夹着支烟,却只是直夹着,没有递到嘴边。
烟灰慢慢变长,像正燃烧希望逐渐凋零。
起风,风贴着地面从远处吹过来,掠过草木葱茏,吹过前尘往事,将长长烟灰和升起丝缕烟雾同吹走。
家里给他安排相亲,高材生从大城市回来,总是很抢手,但没有个能成——他是真不行。
当初梦想现在看起来就像个笑话,如果能重来次,也许从开始就不该去考什大学,留在这里找个女人结婚生子,延续父辈那个圈,平平淡淡安安稳稳,是最好选择。
老婆孩子热炕头,很好,但对于现在他来说也是种奢求。
最后点火星留存在指间烟头上,孙文抬起手狠狠抽口,过滤嘴燃烧辛辣气味涌进喉咙,让他削瘦脸皱起来,却没有吐出去,而是深吸口气,感受着肺部辛辣,将烟头扔到地上狠狠碾灭,然后拍拍屁股站起来。
不过三十多岁,当初那个健身壮汉腰背已经有些佝偻起来,衣服松松垮垮挂在身上,脸上再没那股朝气,风吹日晒让他变成个糙汉子,只剩下沧桑。
无知是种幸福,因为他们所求不多,麦子价格涨三分,猪肉降块多,都能让他们开心起来——孙文现在很羡慕他们,村里那些人,以前被他看不起那些人。
偷偷去医院看过,医生说那是心理问题,他不知道这个心理是被包养过后遗症,还是因为被徐薇带走孩子,亦或是因为别什。
总之,他不行,也不想再作孽。
是,这样他,不管娶村里谁,那都是毁人家。
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当成怪物——
他又没办法说自己在外面还有两个孩子,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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