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女子和离改嫁问题上,情况还算友好,比如《宋刑统》中就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女子就可以改嫁或和离,所以丈夫只要三年不回家或者六年不写信不好好问候,妻子都可以改嫁,不定要非等丈夫死。再有“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只要夫妻不和,离婚也是随便事,并不会进行额外惩罚。
所以女子改嫁不论在上层官贵还是百姓之中,都是种常见风气,年轻女子守寡则更被认为应该改嫁。这时
包拯直叹韩琦这主意不错,“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若并无伤及根本矛盾,先调和再审理,极佳之举。”
包拯接着称赞崔桃在焦尸案表现突出,功不可没。
“你事,自会尽量为你争取。”包拯接着道。
崔桃疑惑地回看包拯,正想问是什事。
“案卷已经放在桌上。”韩琦这时突然吩咐崔桃道。
简单啊。”
“姑母,什不简单?”名十六七岁妙龄女子笑着从屋后面跑过来,告诉张稳婆她已经用醋熏蒸完尸体。
“自然是说崔娘子不简单。”张稳婆看眼张素素,“你以后可得跟人家好生学学。”
张素素立刻乖乖地点头应承,跟着张稳婆进屋后,她看到桌上肉肠香味儿,忙问谁送。听说是那崔桃所赠,张素素立刻切块下来尝尝。吃时候,不禁惊讶地睁大眼睛,连连点头叹好吃。
“姑母,也要做崔娘子那样人!”张素素发誓道。
崔桃应承,拿桌上案卷后便告退。
她粗略览阅后,大概弄清楚整个案件基本情况。
这案子被告为岑氏,年二十五岁,嫁给涌泉巷严三郎八年,守寡七年,膝下并无子女。如今提出上告是严家长子严大郎,因岑氏不愿改嫁,害他们严家授人以柄,被各色流言蜚语戳着脊梁骨。而岑氏父母双亡,严家双亲也都不在,严大郎夫妻又不好擅自做主岑氏婚事,故而告到官府,请官府出面解决岑氏改嫁问题。
这处理命案多,崔桃倒是差点忘开封府也要解决民事纠纷。
此案确如韩琦所言,是桩小案子。但是小案子却不能小瞧,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大案黑白分明,是对是错目然,反而好判。这种小案子,当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可能让你说不清楚到底是谁错。
张稳婆颇觉得欣慰地笑下,鼓励她好好学。
……
崔桃在去见韩琦时候,将最后份儿肠递给张昌,这东西当然不适合直接给韩琦。
进屋后,她见包拯也在,忙规矩地对韩琦行礼道:“妾来领案子。”
“王判官请病假,有不少小案堆积,下官打算先分派下去,让他们先调和。”韩琦对包拯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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