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施阅坐到对面,抽张纸,仔细擦着沾水手指,“十四岁去国外读书,那时没什钱,自己做饭能省出学费。”
“记得你们家条件挺好。”林斐咽口白粥,正经早饭真舒服,他吃科研所门口包子吃厌烦。
傅施阅侧唇角翘起,不痛不痒地道:“父亲再婚有儿子,他很害怕,不愿意花分钱在身上,送去国外眼不见为净。”
顿下,大早上不该和林斐谈这些深重阴暗事情,他随即哧笑,意味深长地道:“有迹可循事情都得心应手,只要有人愿意教,能做到最好。”
林斐假装没听懂,闷着头不解风情地嚼东西,从傅施阅角度看过去,两颊鼓鼓,像个小松鼠似,他心底好笑,仰头喝口水后道:“你什时候去乌干达?”
他见过太多。
得到过大部分人梦寐以求物质条件,见惯金沙金粉构造上流社会,没有令他沉沦在名利巴比伦塔里,反倒赋予他种超脱普通人气韵,做什都有条不絮,临危不惧,轻而易举脱颖而出,成为众人眼里天之骄子。
这就像把双刃剑,好面让他人生顺风顺水,扶摇直上,恶面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可以辈子不见到傅施阅,但他无法摆脱这个男人影响,如果这是毒,便是深入骨髓毒,潜藏在他细枝末节血脉,呼吸之间,刮骨疗伤都不能触及。
疲惫有个唯优势,林斐这夜睡安稳,早上醒来,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到地板,“咕咚咕咚”声音从厨房方向传来,他迷迷瞪瞪踢上拖鞋,揉着困倦眼睛走过去。
软糯白粥气味香甜宜人,锅里冒着热气腾腾,傅施阅握着菜刀,低头专心致志切菜,厨板上碧绿莴笋分割大小均匀,薄如蝉翼,如同个模子刻出来。
“过几天。”林斐含糊时间,不想告诉他。
傅施阅用种请求语气问,“能和你起去?”
“不行。”林斐毫不
林斐愣几秒,还没从睡意回过劲,单手捋把凌乱翘起头发,“你烧退?”
“嗯,去洗漱准备吃早饭。”傅施阅抬头,被他这副久违懵懂样子可爱到。
林斐扭头走向洗手间,斜叼着电动牙刷,在领地里巡视半圈,窗明几净,地板光亮能当镜子照,昨晚为找退烧药翻乱七八糟家里收拾井井有条,抽屉和柜子按照收纳物品重新归类,体贴地贴上标签。
他盯着那行飘逸字体,想到田螺姑娘童话故事,如果抛开是神经病这点,傅施阅简直是完美情人。
拉开餐桌椅子,林斐坐下来,绿油油清炒莴笋,香宜可口白粥,配上切整齐甜橙,生活气息浓厚,他已经忘记多久没有人起吃早饭,“你还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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