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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致万物与你(2 / 4)

接下

谁都想在鬼王那里得到一份工作——那意味着衣食无忧,前程似锦。只是它这种没啥能力的小鬼怪,进去能做什么呢?

刚进去,就有蒙面的神官问它:“听说你之前在宠物店待过?”

“对对对对啊。”小鬼诚惶诚恐,“我在那里飘过一段时间,见过他们工作。”

神官满意点头,递给它一把梳子,又带着它去了大殿之内。

正值夜深,殿内烛火摇曳。

最近,鬼界有了新传闻。

据说几天之前,鬼王的宫殿里来了一位新神官。

一时之间,百鬼纷纷八卦起来,最后一致认定是鬼王抛弃了火柴人,迎来了新欢。

至于新欢长什么样子?

还没有鬼见过。

——致敬万物,与无名的你。

路迎酒轻声说:“在这里留一会吧。”

敬闲点头。

路迎酒提着青灯。他们并肩站在长草中,听着虫鸣,看最后一抹天光消失。

回去的路上,路迎酒开窗,任由风吹起发梢与衣衫。

不出原本的造型,也看不清写过什么字,只有半截横在那里任凭风吹雨打。

在数百年前,这里是一个小镇子。

第一盏青灯就是在这里亮起的。

当地人为了感谢那些驱鬼师,立了不少碑石,尚存的就只有这半截了。

张书挽能回忆起的还是太少了。还有那么多的陌生人、那么多的无名英雄淹没在岁月长河中,路迎酒没办法一一致意。

一只黑色毛团子蹲在大殿中间摇尾巴。

它身上的毛乱七八糟的,打着死结,惨不忍睹。也不知道它去哪里疯玩了一圈,把自己弄成这样子了。

“给它梳毛。”神官说,给它丢了一个袋子就走了。

袋子很沉,里头装满了金银珠宝。小鬼看直了眼,不敢相信天上掉馅饼了。

“嗷!”毛团子叫道。

它们好奇得抓心挠肺。

有鬼信誓旦旦地说,新欢有三头六臂,一口能吃三个鬼小孩。

也有鬼打包票,说新欢是只妩媚的狐妖,不然怎么能天天吹鬼王的枕边风?

众说纷纭,谁也没个准话。

直到第四天,有个小鬼战战兢兢被叫进了宫殿。

他沉默不语,良久后,看着窗外笑道:“这里的景色真不错。”

“是啊,”敬闲也笑,“现在我们去哪?”

路迎酒说:“先回鹭江市吧,如果你想,我们还可以再去鬼界。”他慵懒地打了个呵欠,“反正时间还有那么多,我们想去哪里都行,不是吗?”

越野车奔驰在草浪与夜色中,直到远方。

……

所以,他才决定来到这里。

俯身放下花束,娇艳欲滴的花朵簇拥着石碑,新生与老旧,盛放与破败,世界轮换从来如此,一处湮灭必然有一处蓬勃生长。

百年之前,青灯夜行。

今日石碑不言,那火依旧燃烧。

他们向着石碑深深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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