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兰斯抬起眸子。
直视路加时候,兰斯想起多年前在断头台上,他迎着刺目阳光,看到国王膝上那个金尊玉贵小王子。
那时小王子被他视线激下,随即倨傲地昂起头,眼睛却舍不得移开,仍是直直盯着他。
当第颗头颅在镰刀下滚落时,公爵小姐血溅落在幼年兰斯脸颊上。而看台上小王子瞪大眼睛,央求似拉紧国王袖袍,急急说些什。
“你无所有,是给你切。”路加声音传来,“食物,衣服,栖身之所,甚至这条命。”
而兰斯,未来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光明神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难事。
现在路加杀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装饰品——正如它主人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赤裸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刻。
但兰斯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是,殿下。”
他命,是眼前这个人向国王讨要,从断头台上捡回来。
而路加知道这段过往。
“你命是,”他单手撑着下颌,肆无忌惮地打量他仆人,“可以对你做任何事而你毫无怨言,无论是支使你栽培玫瑰,还是命令你献出生命。希望你记住这点。”
主宰未来神王感觉很不错,尽管现在主宰只浮于表面。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点。不知道自身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兰斯只知道——
“随便动下指头就能杀你。”路加笑着说,“怕吗?”
兰斯敛下目光:“是,殿下。”
“看着。”路加命令。
剑尖利落地割断用以捆缚红绳,兰斯略微怔。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温热让他产生空落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高背椅。
是,他是想杀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话。
与“诸神已死”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这片大陆所信仰光明神就真实存在。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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