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历亭:“喜欢你啊。”
“……”明麓笑。
男人伸手摸摸她头发:“人不需要喜欢太多东西,两样就足够,喜欢你、工作能养你,就这两样就刚刚好。”
明麓心都化,感觉要忍不住跳到他怀里去,但是这条路今天人非常多,来来往往学生本来就不少人在看他们,因为她在学校名声还可以,加上他西装革履,和穿学士服学生有些鲜明对比。
所以她忍着没去搞新闻。
明麓感觉被阵热浪蔓延过四肢百骸,感觉尤其舒服。
她开心闲聊起来:“你以前毕业就去悉尼读?”
“嗯。”
“为什去悉尼呀?”
“家里有公司在那儿。”
“是嘛。”
“嗯,会儿要和岱总拍照。”
“好。”
明麓笑。
岱历亭看进她眼睛。
人只是降下车窗,直勾勾盯着她,没有下来。
她不由得问:“你还不下来,叔叔?”
岱历亭瞧着女孩子凑近精致眉眼,缓缓回神,推开车门。
“怎?你在看什?”明麓随口问。
岱历亭阖上车门:“没事,想起以前教你做题时候。”
只是走着走着,在穿过中间条横向车道时候,有辆车刚好要转弯起往梧桐路下去。
岱历亭随意瞥眼,但脚步下刻有半秒微滞。
明麓没察觉,继续走着,小手还握着他轻轻晃荡,满脸写着开心。
那车里坐在后座中年
“小叔说,你在这读是因为你家是校董。去悉尼又是因为有公司在那儿?”
“嗯。”
“那你自己没有喜欢学校吗?”
“都差不多,只要想读专业那个学校还可以,就行,其他,没有特别喜欢。”
“你好像真很冷很冰,你没有喜欢东西。”明麓总结。
他家小鹿超容易满足。
忙好,明麓就被牵着手走,从前面这条梧桐路直走,能到体育馆,时间也够。
这个季节,这条路非常漂亮;地上还有没干小水坑,头上梧桐绿叶遮住清早淡薄阳光,仅剩几抹被分割成碎片小阳光洒在水坑中,波光粼粼,有点浪漫。
走着走着,明麓悄悄把宽袖中手动动,和男人宽大手掌十指交缠。
岱历亭微顿,随即紧紧掌心。
“哦,那叔叔是不是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感觉?”
“嗯,对。”他转过来,看她被风吹到衣领里头发,伸手给她拿出来,再弄弄领口。
明麓看着双修长白净手在给她弄衣领,看着看着,目光落到他身上。
这身很好看,这条纹在冰冷西装上透出抹斯文,很适合在学校这种场合,特别是走在梧桐路上,特别有股法式浪漫味道。
她忍不住又夸句说:“你这件西装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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