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见秋抽支笔,悬在纸面之上,还未签
“再说,你个学音乐,又不是警察,能找到什线索?倒不如各司其职。”
丁双木笑着安抚林见秋:“而且这对你来说可是个好机会,你也知道你现在在外面名声怎样,但能出现在义卖会人都不在乎那点小问题,你要是表现得好,想重回娱乐圈也就是分分钟事。”
林见秋将合同翻遍。
上面内容倒也没什大坑,就是明确写出他要为协助丁双木在义卖会上出售那栋别墅,需要上台表演。
合同上并未规定如果卖不出去他需要承担什责任。
而是直接给出“办法”。原主自幼学音乐,自诩音乐家,还是有定底蕴,也有过登上晚会舞台经验,不至于怯场。
照理来说,丁双木要求无可厚非。
林见秋低头看眼合同,边随口说道:“本来以为丁总会想先让查清楚别墅为什会闹鬼。”
丁双木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反正都要卖出去,那跟又有什关系。”
他根本不在乎。
还是怎,怎现在张嘴就是钱钱钱!
再回想当初林见秋抬着下巴看人假清高模样……
也没讨喜到哪里去。
都样惹人讨厌。
丁双木默默磨牙-
他需要履行,实际上只有登台表演完个节目义务。
看起来倒像是个晚会邀请合同,要求甚至更宽松,报酬只会更高。
林见秋没有理由不答应。
他翻得快,看得也快,寻常人只来得及粗略扫过几个字,他却已经看完。
丁双木只当他是心浮气躁,眼底笑意反倒加深些,老神在在地并着手放在桌上,又问遍:“你觉得怎样?”
也许是有人故意捣鬼,也许真是冤魂不散。
但他压根没在那里住过,等到卖出去,那房子也就彻底跟他无关。
剩下那是新主人要考虑问题。
那房子里死过人已经是事实,就算查清真相,价格也根本提不上多少,能脱手就是赚。
大费周章地找真相,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丁双木内心有些不爽,但他也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带人去办公室,从抽屉里抽出早就准备好合同推过去。
“你看看条款,要是没什问题签就可以,到时候礼服之类都会给你准备好。”
林见秋站在桌前,用指尖按住合同,挑下眉:“这是什意思?”
丁双木解释道:“义卖会上会有很多名流出席,其中有位任先生,之前就有意向买别墅,但是还在犹豫。他最喜欢音乐,凡是赶得上音乐会他都会出席。你不就是音乐家吗,到时候上台表演下,说不准他就会被打动,下定决心买别墅。”
他并非让林见秋帮他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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