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还要被林斯屿捏着耳朵问:“为什鹿鹿耳朵那红?”
鹿黎绷直背想要推开他,抬手又觉得林斯屿男朋友身份完全可以对他动手动脚,他只是紧张地把手捏成拳头说:“因为你直喊。”
“可是就是忍不住地想喊鹿鹿。”
鹿黎抿住唇又松开,松开之后又不安地抿上,然后才说:“那你喊……”
他们手还牵着,林斯屿捏捏他掌心肉,才笑着道:“先不喊你,你起床穿下袜子和鞋,带你出去吃饭。”
鹿黎紧张地揪紧床单,连眼睛都笨得不知道眨下,他小声地说:“那们现在是男朋友关系吗?”
“当然是。”
空气又安静几秒,他们视线焦灼地对视着,林斯屿也是第次谈恋爱,还是和自己喜欢那多年人谈恋爱,他时之间大脑也是空白片,说什都觉得错,做什也都觉得错。
林斯屿只知道自己有点想亲鹿黎,但他已经做错过两次,不能做错第三次,所以他只是伸手牵住鹿黎手。
他牵得很小心,但不敢用多大力,像是把鹿黎当成什易碎瓷器。
就像他把鹿黎放在心上最重要位置,鹿黎好像也是这觉得。
他们是对方互相重中之重。
林斯屿余光瞥见床上被子动下,他这次股脑地把日记翻到最后,因为他想要看看鹿黎在他表白之后在日记里写什。
除行字,没有其他内容。
——“知道你会偷看,所以告诉你,也喜欢你。”
林斯屿想想直接走到鹿黎放袜子柜子里,取出双袜子,然后在鹿黎床边单膝跪下,他
“鹿鹿。”林斯屿喊他。
鹿黎红着耳廓应:“嗯。”
遍不够,林斯屿又喊:“鹿鹿。”
“……嗯。”
他喊好多遍,鹿黎也不会不耐烦,跟着应好几遍,每应次耳朵就红点。
鹿黎字是和他起在兴趣班练,是同个老师,临摹也是用份字帖,但或许是因为性格偏差,鹿黎字迹比他来得娟秀点,不大喜欢连笔,但这行字却写得非常仓促,看就是匆匆忙忙写。
他愣在原地,第次体会到六神无主感觉,脑海里只剩下那句“也喜欢你”,这句话就是对“喜欢你”最佳答案,也是鹿黎思考两天后给林斯屿答复。
林斯屿三步并两步,直接冲到床前,他靠近,被子里就扭扭捏捏地探出个脑袋。
可能是因为闷久,鹿黎额头上出点细汗,他还是如既往地害羞,但这次鼓起勇气地抬起头,看向林斯屿问道:“……你看见吗?”
“看见。”林斯屿屈起条腿靠在床上,他顺手去给鹿黎擦汗,低声地说,“看见鹿鹿说也喜欢,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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