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掐灭,像是条夹着尾巴狼狗,连碰都不敢碰沈云星下,小心翼翼地试探道:“你还生气吗?”
季北秋昨晚想晚上。
他想明白个问题,爱情这件事情,从来不分先后,也不分长久。
季南夏确实喜欢沈云星比他长、比他久,但他们两个也没有在起过,他季北秋从头到尾也都不是第三者。
从沈云星对他态度来看,他在沈云星心中也并不可能会是文不值,他在他心里是有地位。
喜欢是个有份量东西,只要他爱够多,让沈云星感受到他份量,季北秋就相信,沈云星会喜欢他。
所以——去他妈季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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