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绝对坚持其实与他良心背道而驰,在他逐字逐句地寻找破绽时,就好像在往个无辜女人身上扎针,内心很是矛盾。
唐蕴有个小习惯,每当被案件困住时,会再从头到尾,仔仔细细读遍当事人口供,尝试用角色扮演方式再现事发现场,寻找突破口。
因为只有将自己代入到角色中,才能更好地体会当事人心境,找到不合理地方。
就像演员拍戏前,需要熟读剧本入戏样。
于是在卧室里结束办公匡延赫,刚推开房门,就听见楼下有人在说话。
哪种可能性更高些呢?
唐蕴时间真看不出来,他烦躁地撸把头发,口气灌下半杯冰咖啡,起身在客厅里绕圈思考。
最后坐回椅子上,把警方所提交证据材料,按照证明力列在草稿纸上:
1、精液——性关系成立
2、勒痕、刀伤
吓,李晓博为羞辱她,才射在她体内,她害怕得不行,当晚还去药店买特效避孕药。
她生理期刚过去半个月,是最最容易怀孕时候,她不可能让李晓博射里面。
张雨薇报警后,警方带她做体检,检测报告显示她体内有精液残留,口腔内壁有李晓博DNA痕迹,身上多处捆绑勒痕,甚至还有刀具造成皮外伤。
张雨薇称,李晓博当时把刀抵在她脖子上,强迫她张嘴,因为两个人都比较激动,不小心划破。
双方分明各执词,却都能对自己行为作出解释,又是该死罗生门事件。
“答应会给你,就肯定会做到,什时候骗过你?周末咱就起去看房子。
3、李晓博身上抓痕(被认定为张雨薇反抗痕迹)
4、呼救声
5、做爱那天接近张雨薇排卵日,药店有张雨薇购买避孕药记录。
如果此刻他身份不是李晓博辩护律师,他是绝对相信张雨薇,她供述并没有什破绽,甚至他很同情她遭遇。
而他接这份委托代理,就得和李晓博站在同阵营,在法院判决书出来以前,坚信李晓博是无罪。
但要说证据证明力,还是张雨薇这边更强些,因为刀具上只有李晓博和水果店老板指纹。张雨薇在被强迫中途进行过短暂呼救。
警方在公寓四楼位阿姨那边获得证词,阿姨说十号晚上吃饭时候,听到楼上有吵架声音,有个女人在喊救命,但只持续小会儿,她也没放在心上。
李晓博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他坚持张雨薇是自愿且主动和他发生关系,中间他没有威胁过她,更没有听到呼救。
不过唐蕴翻两遍证据材料,也没看到张雨薇所说性爱录像。
可能性只有两种:要是李晓博事后删掉视频,要是李晓博根本就没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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