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榕言不发听他说完,心里也大致明白。
陈律师足够老谋深算,从他嘴里说出话,辛榕至多信半。这背后大都是邵承昀意思,可是辛榕不能说破。
原本糖糖还不是真无家可归孩子,父母虽然对他不好,至少她还有个家。但是现在生父被捕,生母没有消息,最后她很有可能会被送去儿童救助机构。
辛榕对别把握不住,对自己处境还不清楚。他是毫无倚仗个人,况且已经走到这步,协议摆在面前,邵承昀手里拿捏着他软肋,根本不容他回头。
陈律师不疾不徐地说,“你可以常去看她嘛,对不对。等到案子判下来,确定小孩没人管,如果能签送养协议会再想办法。”
陈律师是在午后点准时到别墅。辛榕那时已经在客厅里等他。
比起周前在游轮上见面,这次双方态度都好许多。陈律师很客气,辛榕也是。
协议还是上次那份,前几页条款没变。陈律师问辛榕有没有必要再讲遍,辛榕说不必。
陈律师紧接着拿出份附加协议,上面写明邵承昀购入房产将以赠予形式转到辛榕名下,签署协议当日即生效。如此来,辛榕也算是有着固定资产人。
只是收养糖糖事,却并不如辛榕所想顺利。
话是这说,能不能行得通却要全看邵承昀意思。辛榕几不可察地笑笑,有些自嘲也有些无奈。
陈律师问他,“你还有什问题吗?”
辛榕盯着那份协议,沉默稍许,说,“没。”
“那?”陈律师指指需要签名几处地方。
辛榕拿起
陈律师来之前已经从邵承昀那里得悉辛榕想法。当然,陈律师也很聪明地揣摩着邵承昀想法。
既然这是辛榕同意签协议条件,那就必须把他安抚住。可是小孩究竟能不能住进邵家,也不是辛榕说算。
陈律师先告知辛榕有关糖糖父母情况。糖父被治安拘留后,因为提取指纹比中几桩入室抢劫旧案,现在已经重启案件调查。当年抢劫案数额巨大,且有造成人员伤亡,旦定罪至少是十五年以上刑期。糖母下落警方也在追查当中,需要确认她是不是同案犯之。
以辛榕和邵承昀目前条件,都不符合收养标准,首先年龄这块就被限制住。何况邵家那是什地方,怎可能随便把个小孩领进家门。
陈律师很懂得讲话分寸,先把法律层面东西选择性地科普遍,说明实际操作难度,却也不说完全不行,总之给辛榕留点希望。而后他又为邵承昀吹捧许多好话,说他费心安顿小孩,那对夫妻是在邵家做事老员工,有爱心且会照顾孩子,把糖糖寄养在那里就是对她最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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