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不吃就不吃!
好家伙这哪是同桌啊,这他妈整个恋爱状态。
路小川抱着胳膊抖抖,冲进去抢下面包狠狠咬口:“书桓,他不吃吃!”
他能跑,但从小就装作不能跑,体育成绩永远是全班倒数。
电视上直播田径比赛他绝不看,爸爸奖杯奖牌他不稀罕。他憎恨这项运动,跟他妈妈同仇敌忾地憎恨,向跑道吐唾沫,剪坏爸爸运动背心,藏起爸爸跑鞋,只因为他懵懂地意识到,对爸爸而言跑步比妈妈和自己更重要。
每年生日愿望他都许同个,那就是希望爸爸能退役回到老家来,代替妈妈出席自己家长会。后来这个愿望实现,他爸意外伤退,那团熊熊烈火就此熄灭。
他爸再也不跑,整天酗酒、讨薪,像祥林嫂样见人就提当年勇,痛骂教练跟省队对自己不公平,不肯给伤病累累老将次机会。
孟野却爱上跑步,义无反顾。也许是想试试看自己行不行,也许是想代替另个人看看至高处风景,证明牺牲不是无谓。
“这有决心?”
“你以为开玩笑呢。”孟野说,“练这久好不容易出成绩,这次省锦标赛参加定,谁拦都没用。”
庄绍低头往他脚后跟看眼。
跑步有这大魅力吗?庄绍不能理解。在他看来跑步只是种消遣,当然像孟野这种具备赛级水平又另说,但比赛般也是为升学,跟物理化学竞赛没两样。
他问:“你为什这喜欢跑步?”
病?”
路小川贼笑:“以死明志呢。”
“神经!”老杨拂袖而去。
庄绍今天要做题特别多,不仅有常规,还有师太单独留给他竞赛题。
九点半从题海中抬起头,旁边人已经快不行。
他把头埋下去,趴在课桌上不吭声。庄绍将面包喂到他嘴边:“吃口,给个面子。”
路小川训练完回来,路过后门不经意往里瞥,差点儿没长针眼!
吃点儿吧依萍。
不吃不吃不吃!
吃点儿吧,你不吃饭心疼啊!
孟野说:“基因决定,爸就是中长跑运动员。”
原来是子承父业。
“所以你从小就喜欢。”
孟野摇头:“不,打小就不喜欢。”
小时候他最烦就是跑步,因为这项运动让他爸长年在外,不是集训就是参加比赛,年到头见不几回面。
庄绍掐他人中:“坚持就是胜利。”
“去你。”孟野有气无力地翻白眼,“你来饿两顿试试。”
十七八岁大小伙子可以不恋爱,不能不吃饭,少吃顿都不行。
担心他真撒手人寰,庄绍到小卖部买来盒牛奶、个豆沙面包,牛奶插上吸管,面包撕开包装袋,递到他手里。
“不吃。”他扭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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