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父亲身后,站着个人。
修长身材,略微有些瘦削,很规正西装,雕刻般轮廊,非常非常英俊面容。
计晓第眼便注意到那个男孩子,他穿着简单棉布衬衣,淡蓝色,里面是件普通白色圆领t恤。
孩子母亲过来说,“小沈,这关琴盖很危险,压到孩子手就不得。”
千越想要辩解下,张张口又什也没说。
千越对小姑娘说,“计伊,不如,们再来练下英语怎样?”
计伊说,“不要读,你只要教用英语说爱你。”
千越愣住,“计伊,如果教你这些,你妈妈知道,会怪。”
亲讲究与奢华。她年四季都要服用燕窝与珍珠粉,她每件衣服与饰物,无不精美而昂贵。她思维里,只有极尽完美概念,她甚至给千越买过件价值三百多元小小毛背心,正在长身体中千越只穿过季,便再也穿不下。
那年,千越开始打工。
他第份工作,是给个六岁小女孩教授英语。第次上课,女主人发现,他居然弹得手好钢琴,便决定额外再给他份工资,让他同时辅导小女孩弹琴。
千越觉得自己是幸运。在他同学们奔波于各个不同家庭时,他下子便在同家,找到两份工,而且,报酬都还不错。
但是他没有料到,小女孩有多笨拙而叛逆。
计伊扭着头道:“不管,你定要教。不然,告诉妈妈你不认真教,要妈妈开掉你!”
千越问,“你要学这些干什?”
计伊说:“们班白俊飞是小帅哥,要对他说爱你。快,快教!”
千越犹豫着,小姑娘下子揪住他缕头发,短短胖胖小手指头用力地往下扯着千越头发。
突然,头发上那股子劲儿松,小姑娘尖叫着,“爸爸,小叔!”向门口扑过去。
女孩父亲是医院里医生,专攻心血管专科,母亲与父亲在同家医院,是个护士长。与所有家庭条件不错人家样,他们望女成风心思十分迫切。
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愿意面对女儿其实智商不高这个事实。
千越发现,他花费很大力量经过多种努力,也没有办法让小姑娘学会二十六个字母,两个月下来,她只认得其中十来个。会话更是不用提,她没有办法顺畅地读出任何个单词或是短句子。
练琴也是如此,她会用她胖胖小手指头用力恨恨地打击琴键,发出吵杂刺耳声响。千越说,小心不要伤手指,再说琴键也容易损坏。
小姑娘斜分得挺开眼睛说,“喜欢弄坏。弄坏才好呢。”说着,用力地盖上琴盖,发出巨大轰鸣声。倒把千越吓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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