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灭。
大荧幕亮起,熟悉片头音乐从四面八方涌来,瞬间填满这个空旷影厅。
手机终于结束翻滚,安静地躺在掌心。
只有爆米花香味依然凝固在空气中,像是忽然被勾起食欲,林回拿粒放进嘴里嚼几下:果然,跟他想象地样甜。
随后,他长长地呼出口气。
回家开车到影城只要20分钟,他心里有些紧张,盯着衣柜里衣服来来回回看好几遍,怎也选不出该穿哪件。林回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如果洛庭知道他这副模样,定会骂他没出息:和贺见山睡都睡过,看个电影又算什,何况他还不定会来。但这件事对于林回来说确有些不同,因为“看电影”承载他年少时期对“爱情”这两个字最早、最朴素想象。
这事说来有些好笑。小时候成年人娱乐活动远没有现在丰富多彩,小镇上年轻人约会最爱做就是起去看电影。有时候林回听到邻居们聊天,说起自家或者别家孩子,总是会心照不宣地笑着来句:“和朋友看电影去。”那时候他小,不明白看电影就看电影,有什好笑。等到林回逐渐长大,他才明白“看电影”可能并不是真看电影,而是约会、恋爱代名词,久而久之,电影在他心中就变成孕育爱情土壤——
灯光熄灭,荧幕亮起,所有暧昧、朦胧情绪,在这刻悄然滋长。
林回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影城。可能是周末缘故,人还挺多,正好新上映部爱情轻喜剧,满眼都是对对情侣,散发着温柔甜蜜气息。林回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等到6点再进去,《开场》都下映,这看着也不像是会检票样子。他随便找个位置坐下,结果影城工作人员却忽然走过来:“您好,请问是林先生吧?”
林回点点头。
这部电影最后还是没能看得下去,开场30分钟后,林回离开电影院。
他开着车路奔向家方向,仿佛身后不是个温暖舒适商场,而是吞噬人深渊。到达小区时候,天开始下雨。冬天雨总是又冷又密,伴随着呼呼风声,噼里啪啦地敲打着车身玻璃。林回把车停在车位上
“请您跟来。”
“噢,好。”
工作人员直接将他引到放映厅,林回在安排好位置坐下,忍不住笑下:还真是如他所料,确实是包场,甚至他座位旁还有个小推车,上面准备好爆米花和可乐。不过还没到放映时间,影院灯直亮着,照得空空座位有些寂寞。林回看着前方灰色幕布不知道在想些什,然而双手却不受控制地把手机翻来翻去,屏幕随着他动作不断地亮起,又渐次暗下。
时间分秒地过去。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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