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怕!”
第天,怀抱小史莱姆洛林被旅店亲切和蔼叫醒服务——特指老板娘清早磨刀声——所吵醒。他婉言谢绝老板娘早餐(鬼知道里面放什),走个街区
他可是地下城魔王,他住地方阴暗恐怖不亚于这里,他才不害怕呢!
“欢迎,贵客……”
沙哑声音从破旧旅店中传来。门边发出吱吱呀呀令人牙酸呻#吟,边幽幽地打开,露出半张布满皱纹、伤疤和肉瘤老脸。旅店老板娘拎着把滴血菜刀,朝他们露出狰狞微笑。
“请进,正在杀鸡。今晚咱们吃全鸡宴。小店定会让贵客宾至如归。”
***
好家百年老店!它每块砖、每块瓦都洋溢着历史古旧气息。如果洛林要改行拍恐怖电影,这里绝对会成为首选取景地:那破碎屋顶,那龟裂墙壁,那嘎吱作响木门,还有窗口若隐若现露出老板娘脸——她缺好几颗牙,鼻子上长着枚肉瘤,头发干枯如稻草,看上去活像个老巫婆!
就连小偷都不会光顾这种地方!来根本偷不到钱,来可能会直接被老板娘尊容吓到升天!
骨斯特也诧异地望着旅馆。“噢,这里也大变样——”
“宁可去睡大街。”洛林低声说。
“——这地方变得更美!”骨斯特像是在唱咏叹调,“您不觉得那些蜘蛛网充满艺术感吗?木门声音也是如此悦耳。还有那阴暗走廊,那虫蛀地毯,那锈蚀铁锅,让想起家!”
洛林和骨斯特名义上是男女,因此也要两间房。洛林很想和骨斯特同住间以壮胆,但当他敲开骷髅诗人房门,它却说:“不行,洛林大人,可是个良家女人,您这样会毁坏名节!”
“你既不是女,也不是人,哪来名节!”洛林恨恨地说。
“们应该装得像点!”
说完,骨斯特将手伸进自己睡衣里,在胸前摸摸掏掏,然后抓出自己左边“乳#房”——只小史莱姆。
“您要是害怕,这个给您。”
洛林震惊地倒退数步。他可算明白骨斯特吟游诗人生涯为何如此失败。这家伙阴间美学对于人类而言还是过于前卫。当时那位把它吊死贵族,说不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是位为民除害英雄呢!
“要不们换家旅店吧?”洛林回头望着马车。
他只来得及看到在夜色中绝尘而去马车背影。他们行李被魂不附体车夫扔地。
“啊,他还没收钱呢。”骨斯特握着钱包手无处安放,“他竟然免费把们送这远。罗伊尔人民越来越善良!”
洛林捂住额头。看来他们没选。今天就先住在这儿,明天办完事,再另寻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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