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乔麦背对来人,只听声音就后背僵。
这时李莎莎挽着陈陌胳膊,已来到桌前,她脸上挂着刻意笑,表情有些胜利者高傲。
陆之和看着乔麦脸色沉下去,她没有抬头,似乎并不打算搭理来人。
李莎莎歪着脑袋看她,唇角勾笑:“学姐不是吧,连声招呼都不肯打?好歹们也算是认识场,基本礼貌还是要有吧。”
乔麦心里开始骂娘。
乔麦松口气。像他那样生活阅历丰富人,要在饮食上让他惊艳并不容易,她只求不出错就好。
陆之和吃着饭,想起什:“对,中秋国庆连放九天,你有什安排?”
乔麦滞下,摇头:“没。”
莫淇淇要回老家,几个大学同学外出旅游,只有她个人无处可去。
陆之和有些意外:“不回家?”
不知道该怎办。
虽然他唇角带着微笑,副平易近人样子,但镜片后,琥珀色眼眸中,却是清冷,不容抗拒视线。
要是她坚持不收,他大概会生气吧?
僵持半晌,乔麦迎着他目光,咽咽喉咙,硬着头皮拿回手机,小声嘟囔:“其实,你不用送这些。”
她愿意这样出来跟他见面,并非是想从他这儿得到什物质上好处,她只是想要尝试段不寻常关系。
李莎莎比乔麦低届,现在还在校就读。
论长相和身材,李莎莎不如乔麦。
但她比乔麦会打扮,会来事儿,会服软,性格更招男生喜欢,不像乔麦总是素面朝天,看起来柔弱,骨子里却很倔强。
当年乔麦在系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有点小名气,李莎莎明知她和陈陌交往,却还是出手勾搭。
对于把陈陌撬走事,李莎莎非但不觉得愧疚,反而引以为傲,这证明她比乔麦有魅力。
乔麦眼神黯瞬,很快又被她强行提亮,故作开朗道:“不回,坐飞机太贵,坐火车太久,不如等到过年时候再回去,反正也没几个月。”
陆之和然地点头:“到时等电话。”
乔麦嗯声。反正这个黄金大假她也没什特别事情要做,不如等他安排,就当消磨时间。
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饭局到尾声。
这时传来道声音:“学姐,这巧啊,没想到你今天会回学校吃饭。”
陆之和见她收回手机,眼神软化下来。
他低头喝口茶,眉眼挂起淡淡笑意:“想送,你只管收着就是,不用觉得负担。”-
不久后,服务员过来上菜,虾饺玲珑剔透,外面包着粉皮薄如蝉翼,卤味颜色醇厚,香气四溢。
乔麦让陆之和尝第口,自己握着筷子眼巴巴地望着他,等个评价。
陆之和自然看出她在期待什,倒也给面子,细细地品尝之后,点头:“味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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