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想看看林月到底写什。
书挺薄,只有十五万字,男女主都改名字,但熟悉林月人基本能看出来,林月写就是她与周凛。开头就是女主搬进男主房子,蒋思怡笑下:“原来林月早跟周凛同居,怪不得这快结婚。”
罗致恒专心开车,仿佛对这书没什兴趣。
当晚蒋思怡住在罗致恒这边,第二天上班,没带走书,罗致恒送完蒋思怡,又回去取趟,在办公室将书看完。他看书,动机是为解美人生活,但是看完之后,罗致恒摸摸封面,突然心中动。
拿起手机,罗致恒拨个号码:“廖总,朋友写本书,觉得还挺有潜力……”
如果林月足够爱名利,或许,他还有亲芳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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