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4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联想到格桑元戎人的面孔,根据他这些天跟黄耀武一起统计的结果,这个梦境里是没有元戎人入梦的。

他停下来不肯再走,想要询问格桑的身份,却见到涯州城中突然燃起火光,这火光铺天盖地,甚至连天幕都在燃烧,格桑害怕地扑进他怀里,他也无暇再问什么,只紧紧抱着格桑,二人一起被火焰吞没。

再然后,他回到了八年前的涯州城中。

旧时的涯州城早就成了一片废墟,韦承之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他应该早点醒过来,可他还是抵不住心底重见妻女的诱惑,他回到了自己在涯州城的那间老宅,有些忐忑地推开屋门,一个七岁大的女孩扑进他怀里,他自此彻底沉沦于这个美梦,忘记了现实中的一切。

“这样看来,这个叫格桑的女孩,应该就是梦主了。”交换完双方的信息后,谢云澜判断道。

“谢老弟!醒了没?”

谢云澜一睁眼便听到黄耀武在拍门,他没答,只迅速地起身穿衣,推门后径直往外走,黄耀武在他身后问“谢老弟,昨夜情况如何”,他也没顾得上理。

韦承之大抵也是如他一般的举动,他跟韦承之在太守府的门口撞上面,片刻后,众人都坐到正厅中,商议昨夜之事。

谢云澜先简述了一番因为韦承之沉睡不醒所以他们前往梦境深处试图唤醒他的经过,说完后,他问道:“先生在前夜的梦里碰见了什么?格桑是怎么回事?”

“格桑……”韦承之将他在那个屠城噩梦里碰见格桑的事说了,他回忆着,“城门被攻破后,我带着格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格桑是这个屠城之梦的梦主……”韦承之喃喃着,理智告诉他这就是事实,可他又觉得,格桑不会有这样可怕的想法,她分明只是个有些胆怯腼腆的孩子。

像绝大多数女孩一样,她喜欢漂亮的裙子,喜欢好吃的点心,喜欢玩韦承之给她做的木头苍鹰,他们一起在梦境中住的时日,格桑也从未对周围的夏人们表现出什么仇恨或攻击性,相

当时元戎的铁骑已经离他们很近了,韦承之知道跑不掉,便想将格桑藏进衣柜中,自己则去引开元戎人的注意。

可格桑察觉他的意图后,突然拉住了他,并且结结巴巴地跟他说:“跟、跟我走。”

韦承之问她要去哪儿,她也不答,只自顾自的拉着韦承之,往城南的方向跑去。

刚走没多久,他们就碰上了一队元戎骑兵,韦承之心道不好,都已经做好了拼死挡住这些元戎骑兵,让格桑先跑的准备,可这些元戎骑兵愣是没有看到他们,从他们藏身的地方跑过。

韦承之此时还没察觉异样,只以为他们是运气好,可接下来他们又陆续遇到了其他元戎骑兵,有时候都都几乎直接照上面了,对方却还是没有发现他们。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