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宣哭笑不得,敲下她额头,“小脑袋里装都是什东西,你见过求婚女孩子跪吗?”
云笙努努嘴,“不跪就不跪嘛。”她把戒指推进去。
仰起头看着陆承宣,大
陆承宣心满意足,握住她手将戒指推进她中指,“笙笙,恭喜成为你未婚夫。“
云笙连忙握住他手将他拉起来,“你快起来,不是应该说恭喜嘛,哪里有人恭喜自己。”
陆承宣手放在云笙脑后,隔着头纱轻轻地揉揉她脑袋,“因为成为你未婚夫很荣幸,而你成为未婚妻也是荣幸。”
云笙翘起嘴角,低头看着手上戒指,嘟囔道:“只有戒指吗?你呢?”
“在这。”陆承宣从口袋里掏出另枚戒指,也是鹿角造型,但陆承宣更素雅点,云笙鹿角中间有颗钻石。
,以后继续努力。”
“没有,不是,哥哥很好,只是下子不知道该怎办,哥哥,什都不会,比起你,好像是个小废物,你怎会喜欢。”
之前哥哥也说,对她好已经是种习惯,她怕两人要是真在起,哥哥觉得她不适合做女朋友,再分手,那云笙会觉得这个世界崩塌,毕竟哥哥对她而言是最最重要人啊。
“笙笙,不可以这样说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自贬,要自信勇敢,不说其他,因为这些事情都需要用时间去证明,而不是靠嘴巴说,只问你,想不想永远和在起?”
嘴巴可以说出这个世界上最甜话,可是只有行动才能建筑永不坍塌基石。
“是不是要给你戴上。”她看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只是陆承宣不按套路出牌,人家都是追求,谈恋爱,再求婚结婚,陆承宣直接就求婚。
“求之不得。”陆承宣薄唇微扬,不紧不慢伸出手。
陆承宣手很漂亮,骨节分明,白皙如玉,十指修长,是可以直接去做手模程度,切恰到好处,多分少分都不足以这出色。
云笙握住他手,这次,和以往都不样,就在戒指即将推入陆承宣手指时,她顿下,让陆承宣心也跟着跳下,不会是要反悔吧?
她问,“你跪这久,要跪吗?”
想不想永远和哥哥在起?
这个问题,云笙无需思考,因为她心已经替她回答。
“想,”云笙伸出手,羞涩又坚定道:“想永远和哥哥在起。”
如果想永远和哥哥在起,那就只有结婚这条路,因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终究会有分开那天,只有夫妻可以永远永远在起,白头到老。
她下子说不出对哥哥是什情愫,可她和哥哥认识十八年,彼此最为解,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人,应该永远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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