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中得知,那天早上九点刻过后,在他跟卡基斯议事时,卡基斯曾指着自己所系领带——这根领带,斯隆进书房就已注意到是红——说这样句话:‘在你离开这儿之前,提醒下,打电话给百利公司,买几条新“像现在系着”领带。’”他目光明亮起来,“这几个加重语气字眼,是加重。现在大家注意啦。再往后,当布莱特小姐离开卡基斯书房时候,她听见卡基斯口述号码接通他购买配饰百利公司电话。后来们通过调查,核实百利公司曾经送过货——根据接卡基斯电话那个职员证词——送去货,正是卡基斯订购。然而卡基斯订购是什呢?不言而喻,就是送去货。那,送去货又是什呢?六根红领带!”埃勒里身子前倾,敲敲桌面。“总而言之,卡基斯既然声称打算照式样订购自己所系领带,接着又订购红领带,这就说明他必定已经知道自己所系着是条红领带。这是立论基点。换句话说,卡基斯在跟斯隆谈话时知道自己脖子上所系领带是什颜色。“不过,既然领带并非程序表所规定星期六颜色,那他作为个瞎子,又怎会知道领带颜色呢?不妨认为,有人告诉他是什颜色。但是谁告诉呢?那天上午,在他给百利公司打电话之前,只有三个人碰到过他——个是呆米,按照程序表给他安排衣着;个是斯隆,他在对话里谈到领带时候,没有个字提起过领带颜色;还有个就是琼·布莱特,她那天早上曾经有次对卡基斯提到过领带,也同样没有涉及领带颜色。“换句话说,没有人对卡基斯讲过他领带颜色已经改变。那,会不会是他自己只不过出于偶然原因,把原来程序表上绿领带换成后来所系红领带呢——会不会是他偶然从横杠上抽条红领带呢?有可能——因为,还记得吧,衣橱横杠上那些领带并不是按颜色排列——各种颜色领带杂乱地混在起挂着。但又怎样来解释如下事实呢:不论他挑条红领带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他知道——他后来行动证明这点——自己挑是条红领带?”埃勒里不慌不忙地在桌上烟灰缸底戳灭手里香烟。“诸位,卡基斯只能通过条途径得知自己当时所系是根红领带。那就是——他能用自己视力来辨别颜色——他看得见!“你们会说,他不是瞎子吗?“这就是最初系列推论中关键所在。因为,根据弗罗斯特医生证词,并且也得到沃兹医生证实,乔治·卡基斯所患是种特殊盲症,视力有可能在任何时候自然而然地恢复!“那,得出结论是什呢?至少可以说,上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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