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馆总不见得愿意传得沸沸扬扬,让外界把他们专家鉴定为达·芬奇真迹、并且也作为真迹公开展览过名画,说成是文不值赝品。这是指这幅画真是赝品而言。要晓得,咱们现在是仅凭诺克斯个人说法而已。”探长思虑重重地向火堆里吐口唾沫。“越来越复杂啦。别扯这些,还是谈谈斯隆这个案子吧。托马斯从本尼迪克特旅馆住客登记簿上,搞来格里姆肖所住那个星期四和星期五住客名单。看来,这上面名字,没有个与本案有关人员相合或者有所牵连。认为,这也是可想而知。斯隆说,他认为那个人是格里姆肖在旅馆内结识——必定是撒谎,这个神秘客必是另有其人,说不定与本案全不相干,是在斯隆之后来……”探长娓娓动听地往下讲着,自得其乐翻。埃勒里对这些海阔天空闲言碎语,不置辞;他伸猿臂,拿过斯隆日记本,页页翻动着,专注地啃读起来。“听说,爸爸,”他终于开口,但眼皮也不抬抬,“从表面上看,切迹象确实丝丝入扣,其关键就在于斯隆这位deusexmachina[3]。然而,令人不安地方也正在这里。切都太巧合,反而使无法放心。请别忘啦,上次们————已经中过诡计而作出个结论……要不是完完全全由于偶然原因而使诡计被戳穿话,这个结论这时早已肯定下来,早已公布出去,也早已丢在脑后。这次这个结论呢,看来可以说是颠扑不破……”他摇摇头,“找不出岔子来。不过总觉得里面有毛病。”“可是你硬要用脑袋往石墙上碰,不会有什好处啊,孩子。”埃勒里微微露齿笑。“碰碰,说不定能碰出点儿灵感来,”他说道,咬下嘴唇,“给你看看吧。”他拿起日记本,探长穿着毡拖鞋,惴惴不安地站起来看。埃勒里把这个本子打开,翻到最后项记录上——在铅印日期“星期日,十月十日”下面,整齐清楚地用手写小写字母作日记。对面那页上端,铅印着“星期,十月十日”,整页空白。“这儿,看见吧,”埃勒里叹息着说,“直在仔细琢磨这本私人、因此也是有趣日记本。望而知,斯隆今天晚上没有记下任何东西——照你们所说,今晚是他z.sha日子。让先大致提提这本日记概况吧。当然啦,有个事实姑且撇开不谈,那就是,整个本子里没有处提到有关勒死格里姆肖事;另外还有个事实,那就是,对卡基斯死亡,也只不过像记流水账似笔带过;这不在话下,因为既然把斯隆当作凶手,那,他自然会避免白纸黑字留下可以使他遭到法网制裁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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