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直,气宇轩昂,夹鼻眼镜也擦得干净光洁。坐在后排克罗宁副检察官对桑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着瞧呗。诺克斯可不是好惹啊,他们在这案子上不知要胡闹到什地步,简直是想都不敢想!”桑普森没说什,也没什可说。埃勒里平静地开始讲解,流利畅达地把过去分析案情时切事实和推理都罗列出来,以便使那些到目前为止对本案内情奥秘还无所知人有所解。直到他把收到两封恐吓信前后所发生种种情况叙述完毕,才稍稍停顿下,舔舔发干嘴唇;他又深深吸口气,然后就抓住这新推论要点大加发挥。“唯能够投寄这两封恐吓信人,”他说,“就是知道詹姆斯·诺克斯窝藏赃画人,这点刚才已经指出过。詹姆斯·诺克斯藏有赃画这事实,幸而从不为人所知。那,除勘查人——也就是们这几个——之外,谁还知道这事实呢?两个人知道,只有两个人:个,是格里姆肖同党,上面已经分析过,此人就是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凶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诺克斯藏有此画,是因为他跟格里姆肖合伙,而且格里姆肖亲口承认过,这个同党,也唯有这个同党,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个人呢,当然就是诺克斯本人,这个事实们这些人中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过。“很好。再说,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写信人就是谋杀格里姆肖和斯隆凶手——也就是格里姆肖同党——因为唯有凶手才可能从格里姆肖尸体上取得那张期票。请诸位牢记这点,这是逻辑结构重要环节。“进步讲吧。在检验打字机打出来恐吓信之后,们发现什呢?唔,第封恐吓信是用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巧得很,凶手报告们斯隆与格里姆肖是兄弟那封匿名信,用正是这同架打字机。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鸣顿牌打字机打出来。这第二封打字,明显地露出马脚。打字者在打$30,000这组字眼时,曾经有过失误;从失误中显然可以看出,‘3’这字键上排符号并非普通标准键盘上符号。来描绘给你们看看信上那组$30,000是什样子,这将有助于讲清楚现在形成观点。”他转过身子,用粉笔迅速地在黑板上写出下列图像:“诸位现在请看吧,”埃勒里转回头来说,“打字者失误在于:在打出美金($)这符号之后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结果,当他接下去揿按第二个字键时——也就是打出‘3’这个字时——就在纸上出现半截破字。打字者自然就揿按逆位按钮,重打‘3’字,但这无关紧要;要紧是那‘3’字键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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