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舍友打算要起创业,把也拉过去凑数。
现在们公司办得风生水起,就是程序部那几个小子偶尔搞点幺蛾子。
他们开玩笑硕,要是你当部门里把手,们能比现在强个三四倍。
现在赚得钱能养活自己和妈,以及家里那些小东西。
妈还在担心,给她道歉,保证再也不会有这些混蛋轻生想法。
那天牵着招财,它去看小猫,妈去看咱爸,去看你。
们这家,可真是命运多舛。
……
……
……
在睁开眼睛前,脑海里走马灯似看过和他记忆。
每个瞬间都是转瞬即逝。
只有们刚开始那段时间,是非常非常长,长到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那时心情。
多回忆些美好事情总是好,能让暂时从已经失去他现实中挣脱出来会儿。
……
第次和他做·爱,就在第二天。
真等不及,就这毫无经验,青涩又莽撞地想占有他,在他身上烙上标记,让那些垂涎他学妹学弟们都知道。
这是谢宸旻,谁都不准动。
要不是他警告敢留痕就揍,还真就把这疯狂而幼稚想法实施。
不怕,顶天立地。但是那瞬怕得要命。
想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怎办。
想就算他不理也死皮赖脸地贴着他。
想找个理由,把这件事当做玩笑,就比如说舍友和玩个赌约……
然后他答应。
林初,初。
你日记读完。
听你话,天天读,读五年。
这不能怪,怪你。你有好多篇就句话水过去,忍不住,就……多看几篇。
现在过得还不错,辞工作,当个自由职业人,每天写点文章,接点策划活什……
但是人总是得向前看,做梦人也总有天会醒。
想还是得继续活下去。
出院那天阳光很好,招财来接,摇着它毛绒白色尾巴,过来拱腿。
说,走,买烤肠吃。
他汪声。
他第次忍着什话都没说,问他疼吗,它只是蹙着眉头说你继续吧。
直到他终于忍不住湿红眼角,才知道第次做得糟透。
他从来都会迁就。
从来都是。
以至于让产生种,如果没有这个人,该依靠什感觉。
感觉就想在做梦,实际上把自己大腿掐青仍然觉得在做梦。
直到他主动过来吻,们在餐厅无人角落里拥抱着唇齿交缠很久,才从呆滞中拔出来。
想没在做梦,这个温度是真实,是来自这个男人身上。
高兴到发疯。
回去抓到处逃散舍友挨个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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