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律师从两个角度出发认为该将监护权判给他当事人。第,分娩者大。这符合民法中“分娩者即为母”原则,这原则也同样符合国传统价值观,即使是试管婴儿,他亲生母亲也应视为代孕者。第二,他当事人与孩子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在区分直系姻亲和拟制血亲继父母子女关系时,是以是否存在抚养教育事实作为衡量标准。他当事人在九年当中对孩子尽到抚养、保护、教育等义务,双方之间确已形成有抚
是陆鸿昌,不如说是李举。他对他关怀备至,晚饭后陪他散步,每周陪他出游,但几乎不让他离开视线,不让生人接触他。
他越来越像陆鸿昌。
而陆鸿昌则好像突然消失在他们生活里。尽管这个家里到处有他生活过痕迹,但他不再出现,毫无讯息。这让李砚堂在歇斯底里慌张与无望中逐渐平静,没有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他似乎生活在夏季之前时光里,切都是那平静。
其实李举直瞒着他跟陆鸿昌保持着密切联系。他总要知道上诉事情进行到什程度——必然是要上诉,而且必须打赢官司,否则何必趁李砚堂不清醒时签下委托书。
近个多月时间陆鸿昌因为工作和案子变得非常忙碌,也是刻意避免回家去同李砚堂见面,他不知道怎样面对他。
有时候想起往事他会脸红,路上看见十七八岁男孩子放学勾肩搭背说笑,他会在车里看得出神,连秘书叫他都听不到。他在应酬时大方接受朋友或对手调侃,许多人都看到他情真意切告白,误以为他隐婚。十年来他浪迹欢场风流不羁,不声不响竟有个十岁大孩子,这实在是说不过去,老友们都起哄要见陆太太,要为这个忍辱负重女人伸张正义。
无论外人怎样说,陆鸿昌都照单接收不去解释或反驳。他日夜思念,独处时立在休息室窗前瞧着万家灯火夜不能寐。不能让切回到原样,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回去见李砚堂。
二审在上诉之后不久开庭。鉴于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法庭同意不公开审理,仅有当事人亲属旁听。陆鸿昌请业内最老道律师,他没有让李砚堂出庭,李举也不允许他父亲再次成为众矢之。
被上诉人位子上,陈润禾显然心灰意冷。母子当庭决裂,陆鸿昌根本没有给她留情面,她因此接受王雪雁作为被上诉人代理人要求。
这案子史无前例,不得不需要控辩双方律师使出十八般武艺激辩。上诉人提供李举是李砚堂怀胎十月所生有效证据。当年医疗文书应俱全,体检报告真实有效,接诊医生亦可证明,沈黎作为证人出庭之后,法庭片哗然,连同王雪雁也震惊在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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