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含谦“啧”声,眉头深拧:“回头雇个阿姨来每天给你做早饭。”
“不用。”
林言把手慢慢抽出来,想想,还是道:“不喜欢有陌生人。”
他与陆含谦同居就是为安全,雇个外人进来,会大大提升危险系数。
但陆含谦显然误会林言想法,他乐,勾着林言下
他仿佛感觉不到疼,事不关己地冷眼看片刻,才去洗手间把手上鲜血冲洗干净,又用碘酒消毒,绷带包扎好。
清洗时候,他将手浸进盥洗盆里。
殷红血液在清水里漾开,点点弥散,变淡。像某种诡异琥珀。
林言面色苍白,声不吭地注视着,半晌,竟倏尔笑下——
他觉得这“琥珀”很美。
多可笑啊,原来他也会做出这种龌龊下贱事情。
林言时常发呆,沉默地看着自己指尖,自厌地想:
像株柔弱菟丝花般无力地攀附着对方,算计着寻求庇护,或许连青楼妓子都比他强。
至少人家坦荡。
他曾经还信誓旦旦地在陆含谦面前起誓,就算被敲碎脊梁,打折腿,也绝跪不下来。
林言搬去陆含谦那里,已经是两天以后事情。
其实那大平层定期都有人打扫,随时可以领包入住。
但不知怎,想到林言要搬进来,陆含谦就觉得它下变得又小又破,看哪儿哪不满意。
表面上跟林言讲是要打扫卫生,其实偷偷摸摸跑去重新布置通,并在顾兆建议下弄百多捧玫瑰,分散装点在各个房间。
——按道理讲,在陆少爷动房子装修之前,这大平层设计就已经很不错。
晚上,陆含谦下班回来,看见林言手上绷带,皱皱眉:
“怎弄?”
林言垂着眼,与平常别无二致地涂着《秘密花园》,淡声道:
“早上不留心碎个碗。”
“这不小心。”
时隔不到半年,竟然就走入这样境地。
林言指间夹着刀片,如出神般食指与拇指微微错开,锋利冷刃下便切入皮肉里。
林言漠然地垂着眼,动不动地看着鲜红血珠慢慢从伤口渗出,聚集,顺着指缝缓缓滑下来。
看片刻,他像个无聊人寻求消遣般,镇定自若地在掌心又划道。
这次鲜血下子就涌出来,林言却还虚虚地握握拳,压迫得血珠淌得更快。
黑白为主色调,简约大气,深沉有内涵,非常上档次。
但被陆总这弄就有种令人窒息浪漫。
如果那位在国内外盛名远扬设计师看到自己心血变成这幅模样,估计会倒地不起,痛哭不止。
万幸是林言并不在乎这些,他需要只是安全保证。
让陆家因为陆含谦投鼠忌器,不敢对他做出什太出格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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