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5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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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煊从早上送阮宵出门后,就被圈在了家中。读书那会儿他喜欢呼朋唤友,总也闲不住,被人喜爱和簇拥,总是充实的。后来当了外科大夫,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有人生病,更是没办法闲。他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像这一天这么清闲,没有事情做,是什么时候了。高速运转的齿轮骤然停滞,难免空落落的没有着落。因为这种不光彩的理由,从被捧着的万人迷到过街老鼠万人嫌,又有从山巅坠落的落差,失重感令他眩晕,使他感到现实中正在发生的是扭曲错位不真实的。从一呼百应,到怎么解释都是错的,也用不了几个月的时间。

齐煊现在站在风口浪尖,解释就是狡辩。他是处于漩涡中心的人,可现在的他偏偏除了等待,什么多余的事也不能做。人一旦闲下来就会多想,想别的他心烦,干脆就想想阮宵。与阮宵有关的事,哪怕是吵架拌嘴,都是颇有趣味的。记忆碎片一抓一大把,齐煊想起的事大多都是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小事。他们刚刚开始正式约会的时候,有一回阮宵不小心吃东西吃到了裤子上,瞬间就留下了脏污的痕迹。阮宵那时脸皮特别薄,还挺要脸的,大约是觉得这个错误太不像样,登时大窘,脸上就像被烤熟了一样红扑扑的,一个劲儿地擦。彼时的齐煊还是看戏的心思,好整以暇地看着阮宵,十分玩味。美人不愧是美人,再窘迫也是好看。阮宵的耳垂尤其红,像是熟透的红果儿。熟透的果子都是采来尝一尝的,确实不出所料,又软又烫。

阮宵还是一个有仪式感的人。从前他们还是情侣关系的时候,什么情人节,纪念日,他都记得。齐煊很少记这些,他觉得一天天的都是一样的日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除非是那一天有二十五个小时,才姑且值得纪念。那时候他身边总是有很多有意思的人和好玩的事,日子本身并不能让他起什么别样的波澜。

齐煊至今都记得那个初夏傍晚,对于齐煊的不理解,阮宵安静了半晌,淡淡地道,时间并无差别,节日并不特殊,使它们变得有意义的是一起度过的人。他的声音混在初夏的微风中,往齐煊的心坎上吹。斑驳的树影映在阮宵的瞳仁,随风摇晃,一如齐煊那一刹那的心动。

阮宵一如既往地在那些大大小小的纪念日准备好礼物。有时是订做的蛋糕,有时是精美考究的手表。他从来没有要求过齐煊也同样记住这些,仪式感好像是他一个人的习惯。即便后来他们不再是情侣关系,阮宵也依然会认真对待那些节日。正是因为阮宵的认真,齐煊才在好奇中明白了节日的意义。几年前,齐煊在情人节前夕送给阮宵两张游乐园的门票,他看到阮宵眼中闪过的光芒,亮晶晶的,像是河流上浮动的日光。那一刻,他懂得了阮宵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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