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云集依旧强撑着表面上的一派从容,实际上膝盖里的酸痛正膨胀着把他的骨缝填满。
只要他这口气松下来,恐怕能直接跪在地板上。
“
止疼药还在作用期,他的膝盖在没吃力的时候并不算太疼。
他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非常勉强地准备蹲身换鞋。
“你干什么?”丛烈一看他屈膝,立刻伸手托住他的手肘。
“你可以明天再走,那我明天再回来,行吗?”云集淡声问他。
丛烈微微垂视着他汗津津的脸,挣扎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我做了什么事,让你这么讨厌?”
但他跟丛烈谈恋爱近一年,连上上辈子结婚那三年,丛烈连一口热乎水都没给他亲自倒过。
现在分手了,倒是喝上了丛烈煮的粥。
稍微喝了两口粥,他胃里没有那么难受了。
云集放下手里的汤匙,“好了,我喝了,你可以走了吗?”
丛烈还蹲在地上,一点一点地清理洒在地上的粥。
丛烈背対着他,沉默了半晌,“你把粥喝了,我看着你喝了就走,行吗?”
没等云集回答,他就进了厨房。
里面传来冲水和拿碗的声音,没两分钟丛烈就重新端了一碗粥出来。
“你喝了我就走。”丛烈把粥放在他身前,蹲在地上拣摔碎的碗。
粥是云集喜欢的皮蛋瘦肉粥,米粒煮得稀烂,撒在上面的葱花还很新鲜,一看就不是店里买来的。
云集把胳膊从丛烈手里脱出来,“问题不是你做了什么,问题是我们两个分手了,我不需要你再做什么了。”
“所以是因为你觉得我在我们的关系里什么都没做,才要跟我分手,是吗?”丛烈稍微低下头,捕捉他的目光。
云集笑了笑,“你一定要现在跟我分析这些吗?”
他的脸上没显现出什么痛楚,但止疼药的效果正在缓慢地消散,而疼痛就像是退潮后逐渐显露的礁石,在他的骨肉间琢磨。
丛烈的呼吸顿了顿,重新凝视着他,“我六月初有演唱会,下个月要看现场和彩排。以你现在的身体,再出任何状况,你还能履行合同责任吗?”
他低着头,“我擦干净就走。”
云集一垂眼,看见他手臂上被烫红的一大片,什么都没说。
查小理凑在丛烈旁边,用小舌头舔着地上的瘦肉丝,被云集用脚尖推开了。
等把地上的狼藉磨磨蹭蹭地收拾干净,丛烈看了看表,满不在乎中带着些躲闪,“都快十一点了,我明天再走。”
云集垂下眼睛,撑着沙发慢慢站起来。
云集胃里烧得难受,想让丛烈快走。
他撇了一勺粥,慢吞吞地喝了。
那粥的味道很老道,不是没下过厨的人做得出来的。
云集不由感觉有些讽刺。
难怪丛烈不愿意吃他做的东西,原来是因为人家自己做饭比他好吃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