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她不喜欢你。
拜伦先生,要怎说。
约你,约不到人,她用你手机给打电话,装作拨错号码,装作有事发生。
这就是你喜欢女孩,她有多烟尘、多普通、多媚俗,你知道?你不知道。
你说,不抽,她不喜欢烟味。
第次,你没说多余话,你没说这个她是谁。
如溺水汲取氧气那般过肺,在你楼下,根接着根耗半盒烟下去。
可喜欢。
你问过?
续问,比你女友们都重要吗?
你笑,笑得有些诧异,偏又很笃定。你倾身拍拍腿,身酒气,说,废话,你可是手培养起来小前锋,牺牲好大,她们怎比?
那下可能也笑。
而后,你缓下神,继续吐着酒气对说,“闫泽,你跟别人不样,你这人看上去很野,好像有些纨绔习气,但其实骨子里很傲慢,还很理想主义。之前看你有读诗,浪漫派诗歌,对吧?有句你对念起过,最后句,‘Withsilenceandtears’,拜伦首分别诗,为什要对说这个?不明白。”
耳边爵士乐轻描淡写地跳着调,你在酒意蒸腾视线中缓慢点起根烟,眉宇间少年时代特征部分保留下来,颈部喉结分明,手指笔直,亦有开始偏向个成熟男人轮廓。
无所谓这女究竟什货色,她不是你第个女朋友,也不会是最后
她还不喜欢酒气。
也喜欢。
她不喜欢听你陈腔滥调。
喜欢。
她不喜欢你送东西。
你皱着眉头说,话语不甚清楚,但人喝醉有时就常会这样,态度真诚到近乎赤裸,你吞吐着烟气对说,“如果真有面临分别那天,想象不出来,但如果真有,那肯定是件大事。……说不定是得癌症,或是地球要玩完,也可能是们老得浪不动。总之,等真有那天,们就来这,”你说着,用拿着烟手点点桌子,“就来Tekapo圈块地放羊,叫上你,带几只从小养大狗和马,去打猎、开荒,要活得像中世纪还不知道工业g,m为何物野蛮人。发誓会叫上你,闫泽,到那时你要跟走,别拒绝。”
没讲话,味地喝酒。太阳穴被酒劲顶得发胀。
你目光直接又不够清醒,永远不知什是忧愁,穿过酒馆桌台上那根烧过半蜡烛看向,是在询问是否愿意起变老。随后三杯酒下去如此之烈,是真灼伤。
后来,很快,没想到你也会跟个女人陷入段名为爱情关系中。
二十岁,你喜欢上个女孩。你开始整日心不在焉,电话不接,约酒不去,递过来烟也只是微笑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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