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章(1 / 2)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写了几个就停下了笔,他的字如同狗爬一样,歪歪扭扭挤作一堆,笔上墨水沾得太多,全滴在了纸上,晕染开来,纸上黑乎乎的一团,字都辨别不出来,陆辞珩挫败感顿生,把毛笔往笔架上一扔,“我不想写了!”

“欲速则不达,字只要多练练就会写得好的。”沈明安将笔放入陆辞珩的手中,覆上他的手耐心教他:“掌心虚空,掌握好力道,偏旁靠左边写,竖钩要有顿笔。”

沈明安的手带着丝丝凉意,在这闷热的夏日夜晚,仿佛一路渗入心底,抚平了他心中的燥意。

沈明安只是助他运笔,带着他写了几个字之后就慢慢松开了手,几次下来,陆辞珩的字虽没有多好看,但至少有模有样了。

窗外蝉鸣聒噪,陆辞珩练字练至深夜,不知怎么就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了沈明安的床上,被褥上似乎还留有那人的余温。

陆辞珩被沈明安领着进国子监时,见到了他所谓的四弟和五弟。

太子和五皇子自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一年多前就跟着沈明安在国子监里念书。

而他启蒙晚,刚进国子监时字都识不得几个,课业自然跟不上,沈明安就日日晚上将他唤来书房,教他识字,教他写字,一遍一遍不厌其烦。

“‘珩’字的偏旁与‘衍’字不同,这是你自己的名字,切不可混淆。”沈明安将那张通篇写着“陆辞衍”三字的宣纸拿镇尺铺平压着,提起笔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写上了陆辞珩的名字。

陆辞珩的心思完全不在宣纸上,反而盯着沈明安的侧颜怔怔出神,他的字清秀隽永,横竖撇捺皆有风骨,如同他的人一般,仅仅是立在书案前提笔写字,便自成一幅画,让人移不开视线。

不过这样的好事也就这么一次。

沈明安平日里给学生布置的课业又多又繁重,背不出四书的便要抄书,背不出哪一段就要将那篇抄十遍,陆辞珩上课走神,下课去后

“‘珩’是什么意思?”陆辞珩看着沈明安落下最后一笔,突然问道。

“是稀少而珍贵的美玉。”沈明安搁下笔,敛眉对他道:“你父皇给你取这样的名字,定是希望你成为如美玉一般的君子。”

“他不是我的父皇。”陆辞珩立时反驳他,目色晦暗难辨,“他不配,这天下不会有哪个父亲任由自己的儿子被别人欺负,不闻不问这么多年,他既然没把我当他的儿子,我也绝不可能认他做父亲。”

“长幼尊卑有序。”沈明安沉下声道:“你与皇上是父子,也是君臣。”

陆辞珩怕他生气,也懒得听他说教,若不是想和沈明安待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一点,陆辞珩根本就不想练这破字,他像抓木棍一样一把握住毛笔,往砚台里沾了墨水,按照沈明安给他写的名字依葫芦照瓢往纸上写。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坏消息:施铮死了。好消息:没死透,而是穿越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坏消息:物种变了,穿成了个西游记里的妖怪。好消息:是个能力强大的妖怪,乃是与孙悟空和牛魔王结拜的七大圣之一的狮驼王。坏消息:七大圣早解散了,孙悟空还在五行山下压着,他八成也被上面重点关注着。好消息:施铮绝不向命运低头,力争有一番作为。坏消息:努力的方向发生偏差,成了一个大魔王。---不算消息的消息:施铮捡了个跟班袁持誉。坏消息:貌似是个废

大宋第一衙内

素衣渡江
“我姓高,是个衙内,这么说,大家可能还是很模糊,那就直白的讲吧,咳,我爹是高俅,没错,就是水浒传里那个大反派高俅,我是他的儿子高衙内。”高铭悲催的穿越到了草莽世界水浒传,不幸成为了高衙内,真是好汉横行,仇人林立。可他没有办法,既来之则安之,争取做个大宋新衙内吧。
莫扎他和ko的故事有酱紫一个攻,用IT技术征服了受的大脑,用厨房技术征服了小受以胃为代表的上半身,然后仍然是技术= =,征服了小受的口口(自带屏蔽)。所以……无论什么领域,技术流都是强大的!本文的宗旨是歌颂技术流,督促大家向技术流靠拢>o<KO攻属性:人 妻,黑客,穷人,上门女婿,爱推倒莫扎他(郝眉)受属性:傲娇,炸毛,省状元,富二代,好推倒
江赋刚入学那天沈言故就注意到他了。这人还挺帅。后来他在江赋身上经历了什么?他莫名心动,他下意识逃避,他躲不过,他开窍了,他不管了,他上了。这些一系列过程后,他才知道,从一开始,江赋对他,心思就不单纯。【一些】他直但不影响他是个僚机的受x总被撩还要忍着的攻(江赋是攻)【一些】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人什么都不说,却默默做着对你好的一切
最新小说: 攻二不想走剧情[快穿] 嫁入豪门的影帝[娱乐圈] 万人嫌和隐婚竹马上恋综后 死而复生的恋人是大邪神 骑士病 睚眦乱臣 继承来的雌虫是理想型[虫族] 星际珍稀虫母[虫族] 红树莓 时间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