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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不染(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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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爱情,觉得那玩意儿甚至不该是她会去考虑东西。只怕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男人摞起来比她唐

其实还炖锅鸡汤,现杀现宰老母鸡,两分火候三个时辰,这个时节喝最最养人。可惜那是留给都不会给她喝。

瓶红酒,端着林染笙最喜欢手工水晶杯欢迎她到来。她笑颜如花,认真地品尝道菜,对“手艺”简直赞不绝口。

二十多块钱个菜,这桌加起来不到两百。

唐晓婉是唐氏千金,想以她身价应该还没机会吃过这种“惠民大餐”。

——今天,爷也算是带她开开眼。

“哇!你在做饭吗?好香呀!”唐晓婉穿件藕荷色露肩长裙,背对夕阳,笑眼盈盈站在门外。

晚风拂过她垂落在颈间长发,阵淡雅花香味迎面扑来,十分地令人陶醉。

这条裙子选得很好,显得她身材凹凸有致,却又有种邻家女孩亲切感。

不得不说,林染笙眼光确实很好。全天下任何个弟弟或许都该希望自己有这个明艳动人又大方得体嫂子——如果,没有视她为情敌话。

“快进来吧。”打开门后,直接伸手将她拉进屋子,笑着说:“还差个菜就可以开饭哥估计挺晚才能回来,咱们先吃不等他。”

几个星期以前,唐氏这两个字对来说除是个能经常从电视机里听到名字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到现在也不知道它具体有多牛逼,但最起码想明白丁沐哲之所以能活得那油滋水亮,既不是因为他是个战地医生也不是因为他那个悬壶济世父亲,他豪车他名表他那身恨不得闪瞎人狗眼行头大概都归咎于他有个姓唐母亲。

所以很好奇,这个叫做唐晓婉女人,愿意和哥在起,到底图什呢?

——她不缺钱,不缺地位,是个男人能给她东西她都有

而且比起认识大部分女人,她更漂亮更聪明也更主动,这点从和她为数不多两次见面中就能看出来。

“这些都是你做吗?”她在看到餐桌上琳琅满目菜品时,掩着嘴惊讶地看着,夸赞道:“林落,看不出来啊,你这厉害呢!”

“嗐,都是些家常菜,下次你来,做法式大餐给你尝尝。”

请她落座,又回到厨房将冰箱里最后盒什锦虾仁倒进锅里,随意翻炒几下便装盘

可不是故意谦虚,说是“家常菜”真确实都是家常菜,外面那大桌子连同锅里米饭都是老子刚才遛狗时候在街口那家“惠民家常菜馆”里打包回来

不要说对未来嫂子不上心,盘子还选藕荷色,跟她今天风格特别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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