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时间有钱读书,哪里还会是如今这般光景?
她这辈子算
那几个字也写得歪七扭八。
顾曼卿怔怔看着,这两个字她为什偏偏就写不好呢?
陆先生最看不上她就是不入流不学好,她偏偏就是不要好。
在他抛弃她之前,他也曾死马当活马医,握着她手在桌前遍遍教她写字。
陆先生附庸风雅,爱好书画,她也就爱书画;陆先生爱收藏,她也就满屋子都是书画典籍,四处飞扬着废纸;陆先生喜欢读英文小说,她买个录音机,每天早上读英文!
个人穷到何种地步,才会在感受到久违温暖时觉得烫呢。
陆卓英回家就要做饭洗碗,收拾房间,给顾曼卿擦洗,喂她吃饭、吃药,搬她去上厕所,在顾曼卿歇斯底里时候跑出去找她,陪她在大街上发疯大闹……
他没有刻得闲,终日忙得要死,累得要死。而他没有同伴,没有亲人,他孤独地做着这切,没有人知道。
顾曼卿温柔地呼唤他:“来,到这里来。”
陆卓英像个小孩,泪如泉涌,跑到母亲身边:“妈。”
陆卓英回家后,顾曼卿正在练字。天可怜见,今天她状态很好,没有狂奔,bao走,也没有躺床上掉眼泪。
陆卓英心情就好点。他们被关个多月,缺吃少喝。陆海像只狗蹲在门口看着他们,谁知道他这个月是怎过呢?
那大概是丧失时间概念,人在房间里透不过气来。筒子楼狭窄逼仄,阳光都照不进来,只留缕霞光供他们呼吸。而顾曼卿在这时候不仅不会好,反而还会更疯。有几次险些从楼上跳下去,拿头去撞防盗门,折磨得他心力交瘁。
好久,好久没有这样平静时候。
暮色四合,正是傍晚。
destiny,命运。
她做尽切努力,可就是拍马也追不上他。
如果她是王小姐就好,她是王小姐,她就会写毛笔字,会画画,会钢琴,会读英文诗!
如果她是王小姐,十几岁出道也不会在那些大佬手里挣命赚钱,苟延残喘!
如果她是王小姐,她就有文化!
他和她相依为命,即便她不算得是个人。
顾曼卿年轻时亦是非常漂亮,是红极时明星。只是积年下来,她早已经面目全非。
她颤颤巍巍地拿着毛笔,交到陆卓英手里,握着他手。
“小卓,你爸爸最喜欢写字好人,来们写好这几个字好不好?”
陆卓英泪眼模糊,被他母亲搂在怀里,亲手教他写着那几个字。
陆卓英回家淘米做饭,顾曼卿就在外面桌子上练毛笔字。
她甚至抬头和蔼地和他打声招呼:“小卓,来。”
陆卓英眼前片潮湿。
他太久没有感受到母亲温柔。
他什都没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