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其实顾文笙成绩也不算差,在年级里也排上前二十,只是对比刘朝又显得不那够看。
学校在此之前大大小小考试也考几回,每次刘朝都是年级前五名。第次考试后,好多同学都养成考试之前来刘朝这里“拜学霸”习惯。
顾文笙有次也趁着刘朝在宿舍午休时,双手合十拜拜他。结果睁眼就发现刘朝正盯着他看。
“有这个功夫拜,还不如多看看语文书。”刘朝伸手勾住顾文笙脖子,把人带倒在床上,手虚搭在顾文笙腰上,“现在,睡觉。”
期末考试之前,老师们总爱把“重点”这个词反复强调。
顾文笙舌头碰到刘朝指尖,软湿热触感烫得刘朝指尖抖,他把手收回来,盯着自己手指有些愣神。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刘朝知道顾文笙有这个讨人厌堂兄。等到后来刘朝真见到顾让,又觉得顾让岂止是讨厌——简直就是让人想直接上手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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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住宿,每星期只能回次家,所以学期过得十分快。
等到大家反应过来,期末考已经将近。
顾让和刘朝梁子似乎是在高中时期就结下。
晚自习返校,刘朝问顾文笙为什不来他家。
“堂哥来。”顾文笙把糕点推给刘朝,示意让他尝尝。
“堂哥?”
“嗯,比大三岁,已经上大学。”顾文笙见刘朝迟迟不动手吃,主动拿起块递到刘朝嘴边,“你吃口。”
整本书全都是重点,这叫人怎背?
顾文笙英语、语文是最差。这两门科目只要肯下功夫,其实都不算难,要是学好,更是容易拿分。
第次考试成绩下来,顾文笙瞪着英语分数看好久,最后终于败下阵来。
“算,周日也别出去。找顾让给补习好。”
“他英语很好吗?”刘朝自己成绩还没看完,听到顾文笙说话,立马转过头问。
“还有个星期就考试,文言文还是不会背!”顾文笙把课本摊开放在课桌上,自己趴在课本上。
“多读几遍。”刘朝把笔放下。
“记不住。”顾文笙把脸朝向刘朝,“又不像你,读几遍就能把课文记七七八八。”
刘朝把刚写完试卷盖在顾文笙头上,“死记硬背。”
“啊……笔油……”顾文笙立马把卷子从脸上拿下来。
刘朝把住顾文笙手,咬口点心。
顾文笙问:“好吃吗?”
“嗯。”
“他来,就出不去。妈总要陪着他。”顾文笙当着刘朝面翻个白眼,“就不明白,他那大人,用得着人陪吗?”
刘朝觉得顾文笙说得很有道理,但不好意思附和。他自己吃剩点心,最后点糕点渣全部塞进顾文笙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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