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需要理由?”
金玉被堵得哑口无言,过会儿,才说:“不喜欢才能找出串理由。”
“嗯。”对此表示肯定。
金玉又被气得好几天没理。
齐康自然是不知道这些过往,但自从收到那封信后,再也没有给齐康写过封信,也再也没有试图给齐康寄过分钱。
竟除,除丁晓君,也只有金玉知晓,在卖独立研发第个软件后,曾经委托友人送给齐康笔钱——齐康那时候已经断所有联系方式,连信件也封都没有回过。
然而这笔钱,却不知道为什会到丁晓君手上,丁晓君买枚黄金戒指,套在齐康手上,又带他补拍结婚照。
在寝室里收到久违来自“齐康”回信,拆开信封,入目是齐康和丁晓君合照,合照背后则是行漂亮字迹。
——“用你钱,给齐康补买婚戒,你看他笑得多开心。”
那天在宿舍里喝醉酒,金玉发觉情形不对,就出房费,把其他室友全都轰出去,然后陪着起喝到凌晨。
那枚戒指,在齐康手上戴几年,后来因为经济窘迫,不得不典当出去——当给宁县典当行。
之所以这清楚,是因为赎回这枚戒指,戒指倒是干净,没什特殊标志,但想到这是他们婚戒,看着还是膈应——于是顺手扔进保险柜里,眼不见心不烦。
记不清同金玉说什,或许是都说,在很长段时间内,他看表情,都像是看个冤大头。
那天,金玉在半醉半醒时候,试图和酒后乱性,未果,因为吐,直接毁他最喜欢旗袍。
事后,金玉没让赔他旗袍钱,而是很正式地问遍:“你是不是真不喜欢?”
没有犹豫地回句“是”。
“那你喜欢你那个小情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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