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观抄袭鉴定法有用,还需要法律做什呢?仅凭张嘴和自己制作碎尸法调色盘岂不是人人都有抄袭嫌疑?
法官和刽子手都
经过:
29号早上又收到个投诉,时间是凌晨点多,这次调色盘比上个又多两个点。
其中个是太宰治戳高专校长娃娃细节,校长身边很多娃娃是动画就出现情节,也是对他第印象。戳弄动作是太宰这个人物性格上会有举动,不具有独创性,况且这个举动发生前后逻辑也不相同。
另外个点就是们都综滑头鬼这部动漫,但内容完全不致,且在此之前已经出现过柯南,所综动画也并不完全相同。
这些都在反盘中详细解释过(wb:晋江熊猫六六),大家可以去看。
内容时候,内心十分诧异。
当时木西宁太太只做前两到三章调色盘,其中“太宰治可以无效化咒力是她私设”更是让摸不着头脑。(晋江无法发图片,请见微博反盘。)
众所周知,原著设定中太宰治异能为“人间失格”,能消除切异能。况且,人间失格可以消除非普通人能力更是综漫大众化设定,并不具有独创性。
寻思着这怎就变成个同人作者私设?难道别人写太宰治在咒术世界里同样拥有无效化能力还需要经过木西宁太太授权吗?
调色盘内容更是残忍碎尸、断章取义,忽略故事本身逻辑发展,甚至都没好好看文章。
于是再次花上午时间写反盘,提交申诉,当天中午12点照常更新。
结果没过多久,木西宁太太便来文下辱骂刷负,言辞如下:
【直接开着大号过来,抄袭狗梗和设定用着舒服吗?微博调色盘铁锤如山,你读者专栏唯三本同人,除你自己之外,就是文和另外本五太五拉郎你偷梗偷设定爽不爽啊?】
连刷十二条(当时只更新十二章。)
看到这段话更是脸懵逼,铁锤如山?官方判定都未下来,你说抄袭就是抄袭吗?
比如:太宰治没有失忆,她说跟她样失忆。太宰治不是跳楼z.sha,非说跳楼z.sha。但凡文章就会知道,文章里太宰治跳楼只是穿越咒回后个月里自sha测试,除此之外还试过好几种方式。
原著中IF线首领宰就是跳楼身/亡,这样结局只要看过文豪迷应该都不会忘。
不止个人在开局写太宰治跳楼,莫非这些作者都借鉴木西宁太太吗?显然不是,那是基于原作剧情。
况且,写是武侦宰和老师五,不是首领宰和高专五。
于是花点时间根据木西宁太太断章取义调色盘条条进行反驳,当晚提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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