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4-15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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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太子眼睛也不抬。

那抄书少年抬起眼睛来瞟眼,仍然是乌溜溜眼珠,正是前几天在书房外罚跪那少年,他眼睛和他这个人样,总是异常直白,不管什人来,他先打量眼再说。换句话说,这叫放肆。

他显然也认出敖霁,也不说话,又低下头去抄书。偏偏学问差得很,抄,皱起眉头来,举起书来问太子:“这个叫什字?”

如果敖霁那语气叫僭越,这样使唤国储君,说是造反也不为过。

偏偏太子还真就凑过去。

说起来,敖霁也是京城世家子弟里极优秀,容貌,文才武艺,心性气度,都已经是人中龙凤,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偶尔会在看见太子时,心中忍不住感慨。

就比如此刻。

这种感慨不是“既生瑜何生亮”感慨,而是像红拂传中,那个时豪杰虬髯客看到李世民之后,自愧不如那种慨叹。又有点像陈三武当年在老君山上当山大王当得好好,结果见到大周太宗后,纳头就拜,甘为驱驰。

然后他转过架书,看见那个趴在榻边家伙。

不过十四五岁样子,仍然是少年身量,瘦得背脊上线条都直棱出来,只有这个年纪有折就断脆弱感,偏偏又生气蓬勃,像棵还没长成树,不过这人可比树闹腾多,好好地抄着书,桌子也不用,椅子也不用,就趴在榻边,旁边纸墨笔砚字排开,抓着本《周礼》埋头苦抄。抄就算,偏偏字也丑,太子用澄心纸是贡品中贡品,民间传言,寸澄心寸金,他拿沓,写出堆狗爬般字来。

阳光明亮,照得太子面容如玉,眼睛上睫毛灰扑扑,看起来倒真是温柔,看眼,笑起来。

“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他真就耐心给这少年解释起来:“这个字是用在这里,是复仇意思。是讲见义勇为人不算犯法,更不允许对方家人对其复仇,否则处死。”

言君玉眼睛亮起来。

“真?”

“假。”敖霁忍不住插话:“现在刑名都是主张严刑峻法,你可别出去充什荆轲聂政。”

敖霁这样掷千金散漫惯人,看都觉得心疼纸。

太子倒淡定,安静坐在榻上,看他书,他是真不在意东西,时不时抬起眼睛,嘴角还带着点隐约笑意。

那少年抄完页,豪迈地甩笔,甩出溜墨点,旁边那扇玉屏风顿时遭秧,眼看他还要抄下去,敖霁只觉得眼前发黑,连忙走过去。

“番邦进京朝贺日子定下来,就在八月初三。”他先把正事说

他是太子近臣,这样交谈语气,在外人看来,已经大大僭越。换种说法,叫做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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