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接受,丁昭心满意足,嘴角上扬,眯眼说那就好。他头发半干,两边翘起,像两只竖着耳朵。
“有人说过你很像狗吗?”
啊?丁昭嗅嗅自己,“你想叉烧
丁昭摇头,又点头,程诺文二话不说,将他架去卫生间,“进去吐,别锁门。”
二十分钟过去,人还没出来,敲门也得不到反应。程诺文怕出事,开门看,丁昭躺在浴缸里睡着。估计是吐完想洗澡,但没力气,水放半躺进去,幸好是仰面,能正常呼吸。
程诺文摸水温,凉,卷起袖子将人从浴缸里捞出来,拿毛巾擦干净,裹上浴袍后扔进大床被窝。
喝多人死沉,搬运完,程诺文喘口气,坐到床边,丁昭眼睛闭着,看起来是睡着。
袖口沾到浴缸水,湿大片,程诺文正准备换。有人拉拉他衣服,丁昭不知什时候睁开眼,正看着他。
发湿漉漉,摸上去把水。程诺文知道他老实,正在反省,用大衣给丁昭擦擦,“站得起来吗?”
丁昭动不动,程诺文皱起眉,“怎,不舍得走?你别告诉你打算进去。”
“外套还在里面,”他蹭着程诺文大衣,咕哝声,“你带买那件,想回去拿。”
程诺文做个手势,待在这里别动。
五分钟后,他拿着丁昭西装外套回来,给之前,程诺文掏空口袋,摸出Paul送给丁昭烟盒和打火机,看都没多看,直接扔进垃圾桶。
这双眼睛以前藏在刘海下面,隔着头发缝隙,遮得闪闪烁烁,后来露出来,称不上多伶俐双,也不飞扬。
只有彼此直视,个水平线上,丁昭这双眼睛才能发挥最大优势。下垂眼,黑白分明,没有受过太多污染,认真看你时,你会觉得自己是这双眼睛所能看见世界全部,忍不住多停留片刻。
床头灯没开,整间房都暗着。都市光源隔块玻璃,光亮氤氲,堪堪可供分辨两人表情。丁昭还在酒劲上,脸颊带着不正常绯红,他攥紧程诺文衣角,反复揉捏几次,“对不起。”
丁昭最大缺点,爱道歉,有时也算个优点,他比普通人更愿意承认错误,且认错态度良好,在对节点上说出这句话,会令人消气很多。
程诺文将衣服从他手里抽出来,“知道。”
扔时候啧声,又说句什,丁昭听见,原话:老不死东西。
他抱着自己衣服,跟程诺文走到路边,司机还在打表,坐进车看,已经三位数靠后。
返程路无言。
回到酒店二十平米房间,丁昭浑身冒冷汗,回程路不平稳,车子颠簸几下,颠得胃里翻江倒海,他忍路,近乎虚脱,跪在床边上,使劲用胳膊肘抵住胃。
“还想吐吗?”程诺文帮他脱掉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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