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浔想想道:“可能因为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支钢笔,这听起来好像很浪漫?”
孟远岑攥紧手里钢笔,他艰涩地问道:“……你不是对浪漫过敏吗?”
“刚刚治好,”见对方副不明所以表情,沈浔解释说,“因为被你拉去坐摩天轮。”
孟远岑垂眸将钢笔放回礼盒,指尖用力,笔身被按进凹槽里,发出“啪”声清响,回荡在空旷大厅。
然后他抬起头说:“沈浔,们在起吧。”
答非所问道:“……怎不打开看看,你不好奇礼物是什吗?”
孟远岑解释道:“只是不习惯当着送礼人面拆礼物。”
原来是因为礼节问题,沈浔目光转回,又停在鞋尖,他低着头说:“没事,你打开看看吧。”
孟远岑又将礼盒拿出来托在掌心,盒盖棱角已经发生畸变,取下之后,他最先看到张纸条,无声地读完纸条上留言,他垂眸问道:“这是你写吗?”
“是,”沈浔破罐子破摔道,“字丑,只能写到这个水准,你将就着看吧。”
“不丑,明明很好看。”
“你在商业吹捧吧,才不信。”
孟远岑将字条捻起握在手心,底下是支纯黑钢笔,他指尖颤颤,将钢笔从凹槽里取出,笔帽上有行烫金色英文,孟远岑用指腹抹过,同时低声念道:“Mright?”
沈浔点头,“嗯。”
孟远岑沉默半晌,才再次开口,“怎想到选这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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