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骏琛风风火火地把煮好烫手面给他端过去,冉文瑞又不给自己开门,江骏琛就自己手拿碗手开门,结果碗底烫得不行,冲进去时候,整碗汤面都洒在地上,落在地上汤还溅起来沾到冉文瑞长袍衣裙。
江骏琛僵在那,笑得脸生无可恋,他上前拉出自己衣袖,给他擦
当江骏琛把买好夜宵双手奉到文案上给冉文瑞时,被他满脸嫌弃给退回去,“你自己吃,不要吃这个。”
“那你吃什?”
江骏琛把粉丝汤端回来,放在自己面前桌子上。冉文瑞书房也是古色古香,可能是以前在国外待久,后来回国什都新鲜,衣服要穿古装,房间也要搞得跟穿越样。
“吃阳春面。”
江骏琛放在身侧手紧再紧,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去给你做。”
澈不信,怕自己去江骏琛到时候又反悔,他个人去也太尴尬,没意思。而且他今年是要做大事,万偷鸡不成蚀把米就糟。
那个小家伙,万真让自己知道是他,他就死定。掏出手机,他上网看看给自己发私信男人,那个男人已经不再联系自己,真奇怪。
——
江骏琛匆匆忙忙地赶到冉文瑞家门口按响门铃。
里面人慢吞吞地出来给他开门,却站在门口不让进,站远打量他通,问,“夜宵呢?”
这已经不是第次,江骏琛轻车熟路地走进他家厨房,顺便帮他把厨房卫生搞。
“啊,这个老男人。”江骏琛抱怨归抱怨,还是给他做碗,要吃阳春面直接让自己做不就好,好非要让自己去买点别,三十好几男人说话绕什弯。
冉文瑞三十二岁,比江骏琛大两岁,虽说如此,在吃食方面,冉文瑞还是会像小孩些。也许是家庭方面教育不同,江骏琛从小就吃腻东西,对于这个从小就在艺术世家长大男人来说就很新奇,就像教育文化和底子以及对艺术敏感度,江骏琛对颜色不是很敏锐,但冉文瑞却眼就能把东西辨识出来。
自己已经不喜欢市井小吃,江骏琛每次见都眼前亮,就像阳春面,上次无意间让他尝次,就直要吃。
粉丝汤难道不比清汤寡水阳春面好吃吗?
呵,江骏琛急得都忘记,“那个,……”
他手刚抬起来就被冉文瑞拍过来门给震门外。
“去买!”
“……”江骏琛真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摊上两个活宝,个是江澈不用说,另个就是冉文瑞,自己不仅要给他当牛做马还要被对他卑躬屈膝,这不就是土财主和下人日子吗?
“不要加香菜和葱,老板。”江骏琛给冉文瑞买碗粉丝汤,自己还不饿就算,不知道今晚又要熬到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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