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雨川,沈默,起心平气和坐在起吃饭。
觉得这件事比什大片都更能让血脉喷张,本来想着要就不吃,但是又想着饿着自己也没有人心疼,再说是他们欠,又没欠他们凭什要躲,便也就坐下来。可让老子膈应就是,他-妈唐雨川正在戴着送给他手表殷勤给沈默盛着能把以前老子吃死皮蛋瘦肉粥,觉得手里筷子都要被给咬断。
如果说总有天要砍死唐雨川这个畜生,那是吹牛-逼。
可要说总有天要把这块手表给丢到厕所里,这却是言出必行。
沈默坐在身边突然给夹块肉,差点咬舌头,就看见他笑得很好看说:“小程你多吃点,你太瘦。”
看保姆正在厨房忙便跑去开门。打开门,门外是个大约176男人,长得眉清目秀穿着白衬衫。而当看到那张脸时,甚至感觉血液都要倒流。
男人身后狠狠刺过来阳光甚至到让不能视物地步。这是第二次,觉得自己是这样没有立足之地,而第次,是在b市个公寓,去找他,开门是沈默。
“沈默哥,你来,快进来吧!”
唐雨川连忙接过沈默手里水果,心里空落落甚至没有酸痛感觉。而站在面前沈默却是用种温婉目光看着,笑着说:“许程,你还记得吗,是沈默。”
简直要炸。
沈默表情上看不见任何不讨人喜欢东西,他笑容很温暖,眼睛都很清澈。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沈默是个让人看起来很舒服人,气质儒雅看就知道是知识分子,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博士,这个也是三年前知道。
实在好奇,就问:“们,很熟吗?”
沈默笑笑说:“跟唐夏是同学,跟唐夏比唐秦还有小程你大两岁,们上高三时候你们上高们就是在这里认识,当时小川还在上初中,咱们五个人经常起打牌,不过咱们都打不过小川,零钱几乎都被小川给赢走。”
干笑两声不知该说什,感觉自己像个外人,永远融不进他们生活。从那那像是现在幻影般幸福是偷来,现在身体也
老子怎不可能认识你呢,您老人家可是正主啊,男号大人!
唐雨川见半天没有反应,连忙说:“沈默哥,小程哥已经谁也不认识,进来再说吧。”
“是,是这样啊……”
沈默脸上有些尴尬,其实觉得跟沈默从气质上还有性格上真是点都不像。对沈默解仅限于沈家跟唐家从爷爷那辈子就认识,唐雨川喜欢他,他们曾住在起过,没。
觉得最操-蛋剧情莫过于今日今时今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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