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陆舟就想,他还年轻,有什耗不起。
他就这空着心口那块肉,西北风吹三年,次次都呼啸而过。
他以为那处血肉终要成为永无宁日沉疴,却不想只要沈亦欢句“喜欢”,所以伤口都能愈合,就像冰溶于水,点疤踪迹都不留下。
病名为你。
你来,也就好。
反正不管发生什,都有他给她兜着。
唱完首,底下是安静,沈亦欢把吉他拿下立在腿边,俏皮歪下脑袋,带领着拍两下手。
然后底下就疯,又喊又鼓掌。
沈亦欢笑着跳下台,跑到陆舟面前,笑盈盈:“好听吗?”
“好听。”
却扛不住对你喜欢
躲过世界末日灾难
明白生命是千金不换
躲过大悲狂喜极端
却躲不过对你喜欢”
众人看她那架势都安静。
沈亦欢对吉他也没深入研究过,不过这乐器上手比较容易,她那时候就单纯觉挺酷,就学过阵子。
何闵给她拿把椅子上来。
她就坐在上面,只脚搭在椅子腿横杆上,面前摆着把立式麦克风,乌黑长发铺散开,瓜子脸,绵软又温柔白色毛衣,抱着把木吉他。
她视线低垂,在吉他弦上扫过,指尖轻轻搭在上面,拨出串旋律,又抬手按住弦,俯身靠近麦克风。
起来,脊背挺直,站在原地,嘴角上上扬弧度噙着点毫无底线宠溺:“嗯。”
她说:“你右手要对着国旗敬礼,但是永远不会松开你左手。”
他笑,眼眶发烫:“好。”
……
底下突然传出阵阵起哄声。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之后番外就是日更章
“喜欢吗?”
“喜欢。”
沈亦欢就站在他眼前,如年少时候耀眼。
——
他和沈亦欢刚分手那段时间过狼狈又落魄,虞家诚问他,你何必把自己耗在沈亦欢身上。
小姑娘声音绵软,故意压有点儿低,娴熟拨着吉他弦,婉转尾音里透着掩饰不掉笑意。
身上光芒点儿都掩饰不掉。
从前陆舟,只想把她身上光遮起来,不给别人看到。
而现在,这样子沈亦欢才是真正沈亦欢。
随她高兴。
“首《喜欢》。”
她抬眼,视线掠到台下,轻轻笑着眯起眼,手指捏住麦克风,“送给,陆队长。”
底下叫好声片,掌声震耳欲聋。
“抗住朋友聚会调侃
抗住世俗生活刁难
“嫂子唱首歌吧!”
“来首!来首!”
……
沈亦欢倒是不怕这个,她从前就经常混迹酒吧KTV,唱歌不难听,没扭捏,甚至还从边墙上拿下那把吉他。
她拨拨音,流畅旋律溢出来,音还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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