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1页。
[31]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
正义。
马丁·路德·金说:手段代表着正在形成中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手段去实现正义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是树。刑讯逼供无疑就是有毒种子,从那里长不出正义大树。理论界普遍认为,对付刑讯逼供最有效武器就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常有意思是,在辛普森案中,辛普森虽然在刑事案件中胜诉被无罪释放,但在刑事审判结束4个月后,两位死者家人以非正常死亡为由起诉辛普森,要求民事赔偿。在这场民事案件中,陪审团认定,辛普森对两位死者死亡负有民事责任,辛普森需要赔偿受害者家庭3350万美元。
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民法属于私法,它调整是平等主体关系,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是优势证据标准,换言之,只要原告可以提出优势证据证明辛普森实施伤害行为,就可以胜诉。用数学公式来说,你如果提出51%对你有利证据,这个就叫优势证据,你就可以胜诉。
刑法是公法,它调整是国家和被告人之间关系,面对强大国家机器,被告人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因此对国家权力要加以严格限制,避免权力滥用。刑事诉讼中只要被告提出不构成犯罪合理怀疑,“皮球”就踢到代表国家检察机关,它必须得到超出合理怀疑证明去反驳被告主张,如果达不到这种标准,就要做出对被告人有利推定。
很多人都有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偏见,这种观念是需要改变,尤其很多执法人员往往自诩为正义化身,很多时候会忽略规则限制。但是大家知道,堕落天使路西法,这个魔鬼隐藏在每个人内心深处,凡动刀者必死于刀下。只有当人生反转,正义代言人成为阶下囚时候,人们才能体会到对权力限制和程序正义有多重要。
辛普森故事并没有结束,2007年9月,辛普森和群朋友持枪闯入拉斯维加斯所赌场酒店,抢劫两名商人,最终被判处33年有期徒刑。
有人说,这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无论如何,们必须承认法律是有缺陷,人认识能力是有限。们只能通过既定程序去追求有限正义,离开程序,依靠狂热和激情所追求正义也许是种更大不正义。
[28]任东来等:《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25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427页。
[29]李昌钰等:《美国世纪大审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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