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希望没吞下那些药片。凌晨三点,他仍没有丝睡意,非常清醒,听着她略微低沉声音,略带点波士顿口音,发ar时候听不太出来,但遇到er就非常明显,多洛蕾丝总是轻声对他说爱你forevaandeva。他在黑暗中微笑,听着她声音,看着她牙齿,她睫毛,那种周日早晨从她目光中透出慵懒性感。
那天晚上,他在椰林俱乐部遇见她。乐队正奏着支刺耳组曲,四周空气在烟雾中发出银光,每个人都盛装打扮——水手和士兵穿着最棒白色、蓝色和灰色制服,平民也系上花色领带,穿着双排扣西装,口袋里插着精心折叠
咕哝和呼吸声音,有些还带着轻微哨音。他听到有人说梦话,个人讲:“你该告诉。就这些。只要说出来……”另个讲:“喉咙里卡粒爆米花。”有人踢被子,有人辗转反侧,还有人抬起身子拍拍枕头,又倒回床垫上。过阵,噪声听上去有种和谐节奏感,让他想起首听不清赞美诗。
外面声音也听不真切,但泰迪还是能听到,bao风雨沿地面轰隆隆前行撞击地基巨响,他真希望地下室这里也有窗子,能看到闪电在天空画出诡异光芒。
他想起考利对他说过话。
不是会不会问题。只是时间问题。
他真有z.sha倾向吗?
应该是。多洛蕾丝死后,他没有天不想着要去和她团聚,有时甚至比那还要极端。有时候,他觉得继续活下去是种懦夫行为。他所做切又有什意义呢?买杂货、给克莱斯勒汽车加油、剃须、穿袜、排队、挑领带、熨衬衫、洗脸、梳头、兑现支票、更换驾照、看报纸、撒尿、吃饭——个人,永远是个人——看电影、买唱片、付账单、再剃须、再洗脸、再睡觉、再醒来……
如果它们无法让他靠近她哪怕步……
他知道应该向前看。从悲痛中走出来,把它遗忘。他为数不多几个朋友和亲戚都这样说过,他也明白如果换作是他置身事外,也会这告诉另个泰迪:你该振作精神,鼓起勇气好好活完后半生。
但是要这做,他得找到个方法把多洛蕾丝晾在架子上,任凭她积满灰尘,指望覆在她身上灰尘可以厚到淡化自己对她记忆,屏蔽她模样。直到有天,她不再是个曾经活过人,而更像个梦中存在。
他们说,把她忘掉,你必须把她忘掉,可忘掉之后呢?继续过这种该死生活吗?该怎样把你从脑子里赶走?时至今日都无法做到。叫如何做到?要怎样才能放你走呢,只想弄明白这点。想再抱抱你,闻闻你,嗯,是,只想让你慢慢消失。求求你,求求你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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