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截了当地问道:“所以菅家的鞋并不符合对吧?”
他沉默了。
“你们应该知道凶手的鞋是什么样子,都拿着照片去鞋店打听
或许警方认为只有这九枚足迹是凶手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是芦苇丛,鲜有人踏足,获取凶手的足迹并不难。只要得到清晰的鞋印,便可以进一步锁定鞋子的款式和购买渠道。可如果警方已经调查到这个地步,为什么还要菅家画那张简笔画呢?
我们走访了足利市的鞋店,打听当时的情况。
有人告诉我们:“当时有两个刑警拿着鞋底样子的图,问店里是否卖这样的鞋。”另一家店里的人说:“警察手里有鞋子的照片,他们知道是什么样的鞋子,也知道鞋子的厂商。我店里没有,但量贩店里大概卖一千九百八十日元一双。”
我向当时的侦查队长问起过鞋底图的事:“当时现场有鞋印对吧?”
我紧盯着对方的眼睛,等了好久,他才回答道:“应该没提取到吧……”
审时,法院认为被告的“供述相当含糊”,“当日的购物行为很难确定”,没有证据价值。
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不是“有罪”就是“无罪”,而在此案中,不利于有罪判决的证据似乎都以某种理由被排除了。判决书写着被告的“供述相当含糊”,可又承认杀人的供述是准确的。这样的审判记录很难不让人疑窦丛生。
在“足利事件”的大量调查书中,有几张令人疑惑的画出自菅家之手:一幅线条笨拙的简笔画,画的像是一条草履虫,实际上是只鞋;一张画的是橡胶鞋底,画出了鞋底纹路,鞋头有透气的小孔,蓝白相间。画旁有一段菅家手写的说明:
平成元年在附近商店购买。
这是我杀害小真实时穿的运动鞋。
“不是发现了好几处吗?”
“完全无法提取啊。有些地方还是水泥地。”
沙洲可不是水泥地。
“就在发现尸体的地方,抛尸现场图上标着①至⑨处鞋印。”
“那大概是……提取了吧。”对方眼神开始飘忽不定。
这会不会又是一件定义不明的东西?所谓的鞋印证据,为什么是简笔画?
查阅了其他的调查书后,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调查书中有警方在案发后绘制的抛尸现场图,图上标有①至⑨的数字序号。遗体头部位置是序号①和②,发现衣物的河边是序号③和④。其余数字星星点点地分布在沙洲上。
这些数字莫非是足迹的编号?
日本电视台于案发后拍摄了一组新闻,在影像中可以看到鉴定人员在现场浇注石膏,提取足迹。立在公园秋千附近的一块黑色方形数字板上,序号从㉕一直排到㊿,这意味着警方提取了大量的足迹。可是,最终图上仅保留了①至⑨。
为何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