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段“领征袍蘸血泪,两脚无着浸寒霜,三更星残照孤影,四处猿啼碎肝肠”。人喜欢东西都是差不多啊,喜欢人、喜欢表达方式,永远都不会变。可惜,这样细微感受隔着七个小时时差,隔着九千二百多公里距离,就统统被折叠。有时盛明心情好,会跟茹意讲讲故事,讲讲他带房东太太去看医生故事,讲讲他代房东太太去开小儿子家长会故事,即使与这家人素昧平生,茹意对这些百无用生活细节早已如指掌。
譬如盛明房东太太小儿子去年才到伦敦,不太会说英语,个高中生,业余时间已经跟母亲去唐人街打工,做“哑巴楼面”,也就是不用说英语餐馆服务员。两个星期,他就赚到换iPhoneX钱。他觉得好开心,赚钱好容易。不用说话,也不算很累。他不明白人为什要学习,为什要直看书。在认识盛明以前,他甚至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种工作,是坐着打电脑,而不是站着发盘子或者去山里摘枇杷就有钱赚。茹意很喜欢“哑巴楼面”这个词,这让她想到自己学生,年纪轻轻托福就能考过110,他们根本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和他们样大孩子,跟随因《五年遗案》中彩票获得身份母亲移民到伦敦,和继父以及群奇怪房客生活在起。而他在英国中学家长会,是由家里房客,个以坐着打字为工作二十八岁哥哥,去和他黑人班主任聊他未来人生规划。回家路上,盛明对他说:“你要是现在努力学英语,以后就可以做个小学老师,不用去唐人街发盘子。”他说:“可是发盘子有什不好呢?”盛明说:“你妈妈发到身体都很差,起早贪黑没有休息日,嘴里都是溃疡,直在找药吃都不舍得看病。带她去曼城看病,她也只肯看中医。你知道你妈妈和继父两个人收入加起来还不到伦敦平均收入吗?还有隔壁泥水匠,做装修,就更加累,你看他每天吃那多,就知道他有多辛苦。你真也想变成那样吗?”
小儿子想想对盛明说:“……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很稳吗?”
自从盛明出国,三年多以来,他从个说话很生硬钢铁直男,变成个非常会说故事男朋友。茹意很喜欢他故事,好像个长篇连续剧。她是唯听众,这让她感觉到爱意,“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那种。“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很稳吗?”盛明说到这里时候,简直笑岔气。茹意也笑出眼泪,笑到几乎忘记自己学校楼道是那窄、那黑,那根本不是她道路,她却要充满祝福,目送很多孩子往里走,好像永远都走不完。
今天婚礼男女主人公,各自家庭都不算很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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