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更多需要依靠稳定的地方性社会网络来执行公务。再者,国家不是铁板一块,其内部有不同派别和利益集团,这些群体在不断地分化组合和讨价还价。不难看到,从高高在上的皇权到基层社会的乡里制度,其中存在可观的委托—代理成本代价。
上述委托与代理的困难意味着,即使组织中的正式权威规定明确、规则周密,但其正式权力受到信息代价、交易成本等各种因素约束,亦不得不采取各种变通方式实施之,遑论信息交通技术低下的历史中国。例如,虽然税收政策通过自上而下的渠道制定推行,但各地实际状况的信息分散,若坚持一统要求则会使得信息成本高昂不堪,因此不得不将实质性权力下放到基层*员手中,于是导致了“原则上不让步,实施上不坚持”的状况(王亚南1981),这从一个侧面提供了关于一统性与多样性主题的解读。
以上的讨论将我们的关注引向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我以为,二者的关系是帝国逻辑的核心所在:正是非正式制度的灵活运行维系了正式制度的稳定不变。这些理论线索引导我们通过正式与非正式这两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来认识乡里制度。如同其他正式制度一样,乡里制度有其正式设置和实际运行的两个侧面。虽然其正式制度在一时一地稳定不变,但在实际运行中可能更多地体现了非正式制度的渗入和影响,因此需要将这两个侧面结合起来加以评估。在这里,非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与乡间家族制度相关联,如掌管教化的乡官(“三老”)正是介于正式与非正式之间。在费孝通先生(2012)提出的乡村“双轨政治”镜头中,一是官僚体制之轨,其正式之轨由中央至州县,而乡里(里甲)制度可视为其在乡村的延伸;二是乡村之轨,即士绅为首的家族或社区共同体。双轨间维持了一个松散关联的结构,其互动既兼容又紧张,既能配合协作又能通过博弈调整,为不同利益间的妥协以及容纳区域差异性提供了灵活性。可以想象,双轨关联程度在不同时空点不尽相同。在费孝通笔下,只是在晚清、民国时代,当代国家建构下沉至基层,人事任命的变化导致了乡里制度与家族制的本质性分离,更兼士绅大规模离弃乡村,双轨制度才陷入危机(参见李怀印2008)。
与此相关的是,非正式制度也包括了弱者使用自己的武器对正式制度加以抵抗的各种形式(斯科特2007[1985])。这些抵抗形式不仅适用于当代社会,也应该适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只是具体表现方式不同(宋怡明2019[2017])。这些非正式制度、日常运作和抗争行为难以记录在案,因此难以进入研究者的视野。然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