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你在温州老家,操作也大同小异,或者说你需要做事更少。因为那个家其实和你租在上海公寓样,你妹妹涂媛从来没有在那里居住过……
总而言之,你用这种“反向伪装”策略完成不可能伪装。这个策略最巧妙地方,是让你处于个优势位置。在你面对警察大部分时间里,你只需要口个“是涂姝”,陈说各种关于涂姝事情,而不用多谈涂媛。
哪怕警察找来各色人等试探你,你也可以应对得游刃自如。譬如知道警察把你上护士培训班时同学喊来。但这对你来说毫无压力,无论对方提问什,你知道就说,不知道就不说;也可以说些,不说些,或者干脆说记不清。这都随你喜欢。
说自己事情,是没有困难。
而当警察在你步步引导下,找到你预留那个质证点,并作为铁证揭穿你那刻,你身份就安全确立。到那时也没有人会再回过头来,用质询各种问题方式,去核实你是不是涂媛,你也不用再多说那些你不解事。
开衣扣,展露文身举动也可以加固警察对你印象,可谓举多得。虽然前面说,这个部分你表演得有点紧张,但平心而论,已经足够好。
不完美表演,反而成你加深警方怀疑有力武器。
总之,通过寥寥几手,警察结束第次对你问话时,先入为主就已经根深蒂固。
于是后面切都顺理成章。你也得以利用这种巧妙手段解决洛卡尔难题,也就是屋子生物痕迹该如何清理问题。
警察直陷于种思维,你是用某种高招,在很短时间里彻底清理住在公寓里人全部指纹,然后四处留下自己指纹。他们觉得你做得真够彻底干净。
人在好不容易证明自己认定以后,很难再去怀疑这个认定。警察尤其如此。
何况,那时警察也无暇想这些,因为你还安排手,让警察应接不暇。
你记得那些调查命案警察是怎被你牵着鼻子跑吧?那时,他们心要查已经不再是你身份证明,而是你作案证明。
那几位警官日夜兼程,好不容易揭穿你身份,把你确定为嫌疑人,结果你说“可是有不在场证明”——都能想象他们有多吹胡子瞪眼。
其实是
事实上,你什都没有做。
你什都不需要做,既不用做清理,也不用留指纹,因为你本来就是住在那里那个人。
而你提前天找人把住所里家具和物品干二净地搬走,又通通送去垃圾场销毁,目不是清理,而是引导警察以为你做清理。
你给警察个解释台阶,让他们死死地往错误方向做证明。
这个思路非常缜密,很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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