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刻在石碑背后内容。
在石碑正面,则刻有“严禁伐石烧灰”禁令正文。正文很短,无非是规定禁令所涉及行政单位以及地理范围,和婺源县原来那份通知没有太大区别。是文下方落款,刻是徽州推官郑宏道名字。
因为新任知县金汝谐还没到任,婺源事务暂时由郑宏道代理。他正职推官在府里负责司法实务,外号叫作“刑厅”,来宣布保龙禁令最有效力。
禁灰令虽已生效,可还得有人负责监督才行。婺源县衙人手不够,顾不到船槽岭那广袤山区,这个监督责任,便交给婺源县学。
龙脉若有损伤,影响最大便是县学士子们,派他们去保龙,自然是责无旁贷,就像梁应泽说那样:“官府学校共仇之。”于是婺源县学也迅速出台项政策,表决心说“责在通学诸生,有不能辞者”,派遣船槽岭附近学籍诸生不
者许人讦告,从重究罪。仍编纂条,补入郡志山川款中,以俟后之君子。此缴。
这篇通知为梁应泽手笔,颇有几个耐人寻味地方。比如他说龙脉被毁,是因为“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护”,表面看是批评婺源官方漫不经心,其实是在指责万历皇帝非法矿税才是祸根;再比如他又说“矿以议包,何得妄凿”,委婉点明包税与妄凿因果。
最有意思是,梁应泽提到灰税时,用个词:灰税驾指。“驾”是圣驾,“指”是到达、去向,就差明说句这税是皇上自个儿收。
他不是贯为官谨慎吗?怎突然如此大胆?
原因说来简单。两个月前,也就是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万历皇帝顶不住朝野对矿税抗议浪潮,不得不下旨宣布停矿分税,将此前开采矿场悉数关停,榷税也不让太监们收,统统转交当地有关部门。万历皇帝矿税之策,就此告终。
既然朝廷都取消矿税,那梁应泽趁机抱怨两句,自然也没什风险。
在这篇文章下方,还有系列落款。为首自然是徽州知府梁应泽,以及同知、通判、推官三人,囊括整个徽州府前四名高官。然后是婺源县四位主官——知县金汝谐、县丞马孟复、主簿孙良佐、典史郑大成,以及县学教谕、训导等人。
等下,婺源知县名字,似乎不太样。
原来在立碑万历三十四年初,谭昌言父亲去世,已经丁忧离职。禁烧保龙,是他在婺源县做最后件事。婺源人感念谭昌言在这件事上用心,特意在碑石落款处给他留个“前任知县”位置。
名单再接下来,是之前闹得最凶那批乡宦:汪应蛟、游应乾、余龙、汪以时、余启元、余懋衡……在名单最后,是为此事直奔走县学生员程世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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